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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书记王建军、市长侯晓春调研机关行政效能建设

  2008年11月10日         来源:佚名
 

第五十三期

广安市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办公室       2008114

 

 

市委书记王建军、市长侯晓春调研

机关行政效能建设

 

113上午,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建军、市委副书记、市长侯晓春在市委常委、副市长庭继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姜怡,市委常委、秘书长苏利明和市政府秘书长、效能办主任易铭珅等的陪同下,深入邻水县和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效能监察室调研了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在市委6楼常委会议室听取了市政府秘书长、市机关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效能办主任易铭珅和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曾全明关于全市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汇报。

建军书记指出,要充分肯定取得的成绩。近期所做的六个方面工作比较有代表性,成绩值得肯定。一是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走在全省前列。二是“两延伸”工作启动走在了全省前列。三是行政效能监察开始发挥作用,8月份政务中心超期办件达5件,但通过加强平台建设,规范工作运行,开展行政效能监察,针对问题采取措施,9月份仅发生1件超期件,10月份按时办结率就达100%。同时,其他方面工作效率也明显提高,服务质量也明显改进。四是政务服务中心形象在提升,运行在提速。形象上,市、县两级都建立了集中办公场地,特别是邻水县投入几百万将县宣传文化中心改建出来,为老百姓办事提供了一个好环境;内部运行管理上,大力推行政务服务窗口展示标准化、接待服务标准化、办件质量标准化、收费管理标准化等“四化”建设,促进了整个服务水平和运行质量的提升。

建军书记强调,必须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中心建设不适应、窗口授权不充分、审批事项不统一、监管措施不完善以及现场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务必引起高度重视。究其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根子上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到位。不能找客观原因,不能仅满足于已取得的成绩和某个单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建军书记指示,要按照“走在全省前列”的目标要求,坚定不移、毫不动摇、持之以恒地抓好行政效能建设。

首先,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一要从行政效能建设是转变机关作风的一个重要举措,是一场深刻的革命去认识。不能搞一阵风,停滞不前,要坚定不移地抓下去。二要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个党的根本宗旨去认识。通过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行政服务和建设服务型政府体现为人民服务,让人民群众具体的、实实在在的感受到。三要从打造优良环境去认识。打造优良环境既是行政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也对推进我市实施工业强市、承接产业转移、招商引资等工作,促进广安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第二,要进一步强化措施。一要强化中心建设。对政务服务中心场地建设以及内部管理等问题,要认真研究,通盘考虑。目前,虽然政务服务中心运行有所提升,各方面取得了成绩,但离高标准、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要加大对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软件、硬件建设。二要强化制度建设。既要把省上明确提出的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具体化,也要强化包括中心运行等自身建设方面的其他制度。三要强化监督检查。虽然效能监察已经发挥作用,但还需要进一步强化,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找到原因和解决办法。四要强化工作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是省上提出的,要坚决落实到位,把权力集中到一个科室,然后集中到政务中心,该派骨干去中心就派骨干去,该派领导去中心就派领导去,确保现场能够办理,坚决杜绝形式上的集中和“前台接件、后台办理”等现象。

第三,要进一步提高效率。行政效能建设尤其是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顾名思义就是要提高效率。这方面还有潜力,要进一步提升。从要求上讲,要以便民为核心,再清理、再审核。要以先进为榜样,再调整、再改进。省内其他市州在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办结时限方面比我们做得好的,要再学习、再改进、再提速;市上做得好的,要按要求指导区市县;各区市县做得好的,要向榜样学习,尤其要学习邻水县“房产办理一条龙”的做法,在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办结时限上狠下功夫,深挖潜力,提升空间。要加强对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以及运行的督促检查和统筹协调,及时发现问题,认真研究解决。

会上,市委副书记、市长侯晓春对全市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提出四个方面要求。一要强化行政效能对市委中心工作执行力的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特别是承接产业转移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各项工作。二要强化对区市县行政效能和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从调研情况看,确实有必要加强市对县的指导,尽可能实现很好的对接,特别要强化法定时间的严肃性。三要强化政务服务中心的职能和权威。要结合广安实际,探索加强对窗口等办理部门的监管,提高窗口办结率。四要强化政务服务中心硬件设施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同步研究窗口工作人员福利等问题。

 

抄送:市委常委,市政协主席,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市长。

市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纪

委,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军分区。

各区市县委、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开发区管委会,市

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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