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察局突出“三个环节”注重效能监察实效
一是突出“制度设计”环节,今年相继出台了《广安市行政效能监察暂行办法》、《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工作规范(试行)》等20余个规范性制度,在制定效能监察相关制度时,结合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到制度的可操作性,切实做到制度有用、好用、管用。二是突出“跟踪问效”环节,我市效能建设每一项大的工作,效能监察主动跟进,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效能问责,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截止目前,已组织开展行政审批权下放、“两集中、两到位”、机关作风纪律、优化发展软环境等专项效能监察11次,全市共有4个部门被通报批评,42人因效能问题被追究责任,其中,党纪政纪处分3人,组织处理4人,行政效能告诫3人。三是突出“治本抓源”环节,在效能问题发生的单位有针对性的建章立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选取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将“一案一整改一规范”机制引入效能监察工作中,防止同样问题在其他单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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