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省效能办《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专报》(第6期)专题刊发了市委书记、市机关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王建军署名文章——《紧紧围绕服务和促进“两个加快”切实抓好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广安市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实践探索》,现将该《专报》转发,供各级各部门参阅。
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专报
第6期
四川省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一日
紧紧围绕服务和促进“两个加快”
切实抓好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
——广安市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实践探索
今年以来,特别是4·29全省召开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以来,广安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重大部署。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机关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坚持把效能建设作为推动全市各项工作的重要抓手,采取切实措施,突出工作重点,提升服务质量,优化发展环境,有效促进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1—6月,全市GDP总量实现185.4亿元,同比增长14.6%。1—8月,招商引资到位资金85.7亿元,同比增长117%。在此期间,灾后对口援建雅安市宝兴县硗碛乡工作进展顺利;圆满完成奥运火炬广安境内传递任务。
一、抓重点,破难题,实施简政放权提速
(一)推动审批项目“大瘦身”。按照规范、高效、便民的要求,开展行政审批事项集中清理审核,市本级行政审批主体资格单位由原来的48个减为42个,行政审批项目由年初的398项减为277项。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现承诺办结时限为2152个工作日,比法定办结时限缩短4203个工作日,提速66.1%。对保留的审批项目全部编制程序流程图和限时办结图,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办理。
(二)实现审批权限下放。把下放经济管理和审批权限作为行政效能建设的重头戏,按照“责权统一、重心下移、能放尽放、依法合规”的原则,在保持现有行政区划不变、财政管理体制不变的前提下,共下放涉及发改、财政、国土等部门经济管理和审批权限223项,其中,直接下放117项,参照省定扩权强县同等下放45项,授权和委托下放61项。
(三)推行审批职能集中。按照“职能集中、部门‘分流’”原则,实施“两集中、两到位”。对行政审批事项由多个科室承担的6个部门,单设行政审批科,整体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对行政审批服务对象相对集中的15个部门,在相关内设机构挂牌设置行政审批科,派员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对已有完善的审批场所,且开展行政审批工作对办公场地、设施要求较高、年受理数量大且涉及其他相关人员和工作环节较多的部门,由政务服务中心在部门派驻分中心;对年平均办件数不超过6件的15个部门确定行政审批工作联络员,由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综合工作窗口并指定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确保现场办结率和按时办结率分别不低于90%、99%。
二、抓延伸,求创新,深化效能建设内涵
(一)横向延伸到部门。把优化部门职能配置、增强工作合力和执行力作为努力方向,全力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向部门延伸。试点武胜县按照“流程最简、效率最优”原则,根据定职责、定岗位、定人员、定流程、定监督的要求,对部门进行系统归类和管理权限界定,重新设置股室,科学分解职能,优化工作流程,精简办事程序。通过向部门延伸,项目承诺办结时限提速达到50%—80%,有效破解部门之间职能交叉、权力重叠、权责不清、事权不一等问题。
(二)纵向延伸到乡镇。以归位还权乡镇为核心,以打造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为载体,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向乡镇基层延伸。试点邻水县按照“集中办公、乡村联动、县乡互动、统一受理、分类办理、专人承办、限时办结”的要求,把涉及群众利益的土地、计生、民政等审批、服务、收费事项全部集中便民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服务,推行“乡村代办员制”,方便群众办事。截止目前,已在4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规范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建成村(居)便民服务代办点522个,接待群众咨询1.5万余人(次),接待群众办理1.8万件(次),现场办结率达90%以上,限时办结率达到95%。
(三)开展岗位“比武”。大力开展比能力素质、比办事效率、比工作业绩、比社会形象的“效能大比武”活动,围绕“勤奋、责任、创新、效能”主题,进行业务素质大培训和岗位技能大练兵,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争做顾大局、讲奉献、精业务、重实效的表率,着力打造学习好、服务好、绩效好、形象好的干部职工队伍。
(四)加大宣传力度。目前,已有30个市级部门和5区(市、县)“一把手”先后在市级主流媒体对效能建设进行公开承诺,公布效能监督电话及电子信箱,社会各界反响强烈。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积极行动、精心策划,开辟专门栏目、制作专题节目,每周召开新闻通气会,对效能建设进行全方位、多渠道、深层次跟踪报道,大张旗鼓宣传先进典型,公开曝光反面典型,营造了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事事高效能的浓厚氛围。同时,及时深入地运用简报、专门网页等形式全面反映工作动态,共有378条效能建设稿件(信息)被各级刊物、媒体采用,其中国家级12条、省级28条、市级338条。
三、抓问责,严考核,促进发展环境改善
(一)健全监管网络。加强领导监督,整合监管力量。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均单独增设行政效能监察室,与效能办、督查办等部门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监察窗口,开展重大项目专项督查;邀请特邀监察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形成强大的监督检查合力,推动社会监督;从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把作风建设、惠民行动、规范自由裁量权、窗口服务等作为监察监督重点,突出重点监督。
(二)改进考核方式。坚持从科学性、量化性、操作性入手,探索建立科学的干部考核体系。成立广安市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新设绩效考核工作办公室为常设机构,根据各单位属性、职能职责,确定考核对象,划分考核类别,制定岗位目标,合理设置分值,分类考核评比。把考核结果与县级领导班子实行“三挂钩”(年度考核等次、经济奖惩、评优评先)、与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四挂钩”(公务员等次评定、职务升降、经济奖惩、个人荣誉),切实解决“干与干、干好干坏一个样”问题。
(三)严格效能问责。今年4月正式开通省市县三级联网的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完成新安装电子监察系统客户评价器214台,在21个市州率先与省上成功对接。出台《广安市行政效能监督暂行办法》、《广安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工作规范》、《广安市行政效能投诉处理暂行办法》、《广安市行政效能告诫办法》、《广安市行政机关责任追究制度实施办法》等制度,就行政效能监督检查、投诉、告诫、问责等予以规范和明确。截止8月底,全市共有3个部门被通报批评,30人因效能问题被追究责任,其中,党纪政纪处分1人,组织处理2人,行政效能告诫2人,其余人员分别给予写出书面检讨、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等处理。
(中共广安市委书记、广安市机关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组长 王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