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效能办发〔2008〕31号
广安市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办公室
关于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向部门延伸
工作的意见
各区市县委、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驻市中、省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九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意见》(川委办〔2008〕15号),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增强部门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机关,在武胜县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向部门延伸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现就开展全市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向部门延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
机关行政效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体现党和政府形象,事关改革发展大局。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向部门延伸,是在提高部门面向社会、面向群众政务服务质量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部门内部管理水平和办事效率,强化各部门纵横之间的协作配合,增强工作合力,确保政令畅通,以各部门“小部件”的协调运行推动政府“大机器”的高效运转。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向部门延伸,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是为推动我市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的现实需要,是改进机关作风、顺应群众期盼的迫切需要。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向部门延伸工作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提高效能、优化环境、促进发展”这个目标,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举措抓好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努力实现机关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履职能力明显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明显改进,进一步促进行政机关规范管理、协调运转,提高政府执行力、公信力。
二、明确具体内容
按照合法规范、科学高效、公开公正、权责一致的原则,在市、县(市、区)两级各部门和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开展效能建设向部门延伸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清理部门职能。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定职责、定岗位、定人员、定流程、定监督的“五定”要求和机构编制“三定方案”,对各部门、各科(处、股)室职能和岗位职责进行认真清理,科学合理设置科(处、股)室、岗位。对部门职能发生变化的,要按程序报批作相应调整,做到部门职能清晰,避免职能重叠、交叉。
(二)分解部门职责。按照流程最简、效率最高、效果最好、群众最满意的“四最”标准,将部门职能分解到内设科(处、股)室,整合现有人力资源,职能落实到岗位,责任到人。理顺科(处、股)室关系,防止职能交叉重复。建立责任明晰、人员配置合理的履职体系,确保机关协调、高效、有序运转。
(三)制定工作流程。各级各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能职责要求,制定工作规则。结合部门特点,进行工作归类,分类设置工作流程。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流程设置要与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巩固深化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成果以及并联审批等工作有机衔接,做到工作不脱节、不断档。各非行政审批单位、各单位非行政审批岗位要将各项非行政审批工作分类设置工作流程,进行全面规范。优化办事程序,精简办事环节,明确工作时限。对涉及部门多个内设科(处、股)室协同完成的事项,要完善协作机制,明确各环节责任和办结时限。
(四)健全监管机制。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必须以严格执行 首问责任、限时办结和责任追究“三项制度”为保障。各级各部门要科学确定每项工作的标准办结时间,把限时办结落实到每个岗位。要充分运用现代办公手段,提高办事效率。同时,要加强部门内部各环节工作运行情况的监管,监督各科(处、股)室的办结情况,严格追究违反“三项制度”的责任人,确保行政效能建设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三、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上成立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向部门延伸工作指导组,由市委常委、副市长、机关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庭继岗任组长,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机关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姜怡,市政府秘书长、机关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效能办主任易铭珅任副组长,市委副秘书长、绩效办主任、效能办副主任杨立,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效能办副主任黄德齐,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局局长、编办主任、效能办副主任郭建平,市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彭备军,市政府办副主任、效能办副主任杨春明为成员,负责效能建设向部门延伸工作的协调、指导。各区市县、市级各部门、驻市中省单位要成立相应机构,落实分管领导,做到责任落实,切实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宣传教育,创新宣传机制,营造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事事高效能的浓厚氛围,塑造良好的机关形象。新闻媒体要集中对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向部门延伸工作进行充分报道,对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和成功经验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典型要公开曝光,推动全市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向纵深推进。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级领导要将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向部门延伸作为带好队伍、锤炼作风的有利时机,以身作则,带头提高效能。要强化落实理念,切实抓好效能建设向部门延伸工作,树立一批作风建设先进科室、群众满意窗口、行政效能标兵、优秀技能员工等,激励工作人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争创一流工作业绩。市级各部门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同时做好本系统、本行业延伸指导工作,确保全市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向部门延伸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四)加强督促检查。由市效能办牵头,市委市政府督查办、市行政效能监察室、市直机关工委配合,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群众评价等方式,对各级各部门开展效能建设向部门延伸工作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确保今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效能建设向部门延伸工作。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