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事项的基本信息

标      题:关于《广安市规范公办教师支教支持民办学校使用专项编制引进教师管理办法》是否实施及具体落实时间编      号:5100002022031700250
问题属地: 四川省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写信日期: 2022-03-17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耽误您宝贵的时间,我感到十分歉意。 我是2016年从成都市调入广安启睿第一实验学校(原北京师范大学广安实验学校)的在编支教教师,我愿意支持广安教育的发展,愿意支持民办学校的发展。 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11月11日在官网上公开发布了《广安市规范公办教师支教支持民办学校使用专项编制引进教师管理办法》,我们学校有4位教师符合《办法》第六条第9点规定的情况。 我想咨询一下,这个管理办法还会不会实施?如果要实施,目前有没有大致的实施时间节点?因为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我马上需要从民办学校撤回公立学校,所以很关心这个事情。 感谢领导的关心!祝工作顺利!
留言事项处理结果
网友:
    你在“市长信箱”留言反映的咨询民办学校专项编制教师引进问题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央编办“严禁公办学校在编教师长期到民学校任教”等政策规定,稳妥回撤我市在民办学校支教的公办教师,2021年2月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广安市规范公办教师支教支持民办学校使用专项编制引进教师管理办法》,预计2021年12月将开展首批民办学校专项编制教师招聘工作。
    2021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明确,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占用教师编制等公办教育资源的,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清理规范。2021年7月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明确,地方政府和公办学校不得向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新增派具有事业编制的教职工。
    鉴于政策发生重大变化,2021年11月和2022年1月,市政府先后2次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我市民办学校公开招聘专项编制教师工作,会议明确,严格贯彻执行中办、国办及教育部等八部门政策,专项编制不再启用,不再招聘专项编制教师。

    感谢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广安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