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小区内经营餐馆,严重噪音扰民。 | 编 号: | 5100002022110900260 |
问题属地: | 四川省广安市华蓥市 | 写信日期: | 2022-11-09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市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追求高品质生活的愿望越发强烈,特别是对于居住环境改善尤为改迫切,各地政府也斥巨资对各老旧小区进行改造,造福于民。但不和谐的是我们居住的小区附近,却因几年前因为一家餐馆(店面标牌经常更换,春夏小龙虾夜啤酒,秋冬羊肉馆,目前名为:张记原汤羊肉馆)的开业经营,开始出现环境恶化,噪音扰民现象。 最初该餐馆租住红星一路西段路口一居民楼临街门市,开始仅在门市内经营,随着规模扩大,便违规将门市后墙打通至后面的封闭小区,从扩建洗菜、洗碗池开始,陆续开始违规搭建活动雨棚侵占用公共空间经营,尔后又租用小区车库变更用途作为店面经营,每天接待顾客,并营业到很晚,长期在休息时间甚至持续半夜喝酒猜拳、高声喧哗,严重影响小区居民休息,外来人员还经常喝醉酒在小区里吵闹,居民从此不能正常午休、晚休,苦不堪言吧。该小区属于老旧小区,并无物业管理,居民只能通过反应12345、环保局、城管局、公安局,希望得以改善,但各部门存在互相踢皮球,执法不力现象,几年下来毫无效果,相反店主经营区域却持续扩大,噪音扰民现象愈演愈烈的趋势,希望市政府领导能予以关注、重视,相关部门能够联合执法,对店家违规改变房屋结构、改变房屋用途、侵占公共区域经营、破坏环境噪音扰民进行彻底治理,为广大群众营造一个舒适、安宁的人居环境。 |
网民: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2年11月21日,我局双河派出所安排社区警务队前往红星一路西路张记原汤羊肉馆进行检查,明确告知该行业场所负责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同时告知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要求,严禁噪音扰民,干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并签订告知书。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华蓥市公安局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