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字体: 我要纠错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川渝高竹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机制加强全省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的通知》(川办函〔2022〕89号)要求,为建好、管好、用好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促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明确工作目标

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持续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突出统筹规划,规范账号运维,强化常态监管,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发展水平,确保在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例行抽查检查中合格率100%。立足政务新媒体功能定位,差异化打造一批有影响、口碑好的优质精品账号,以县(市、区)、广安经开区、川渝高竹新区、市级政务新媒体主账号为龙头,形成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有效提升全市政务新媒体的公信力、传播力、引导力和影响力。

二、严格落实管办责任

市政府办公室是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广安经开区、川渝高竹新区党政办公室是本地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做好政务新媒体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工作。市政府部门要加强本行业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新媒体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认真履行规划建设、内容审核、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等职责。各级政务新媒体按照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接受宣传、网信等部门的相关业务统筹指导和监督管理。县(市、区)、园区应明确专人,市政府各部门应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政务新媒体工作。

三、加强栏目规范化建设

各地各部门要做好政务新媒体栏目建设,抓好主题策划和线上线下联动,突出特色栏目建设和特色服务,丰富栏目形式和内容,确保政务新媒体内容传播度广、群众关注度高。有办事服务职能的单位,政务新媒体应提供本部门所有办事服务事项,应设置政务公开(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公示公告…)、办事服务、政民互动(我向总理说句话、互动交流…)等一级栏目。无办事服务职能的单位,政务新媒体应设置政务公开(政策文件、公示公告…)、政策解读、政民互动(我向总理说句话、互动交流…)等一级栏目。开设有多个账号的,要将信息发布、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等功能集成到一个账号。各县(市、区)、广安经开区、川渝高竹新区政务新媒体应开设“政务公开+基层治理”相关栏目,实现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办事进度全程可查。

四、强化内容保障和安全管理

各地各部门政务新媒体应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扣时代脉搏,紧贴政情民情,深入推进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建立完善信息内容更新机制,每两周至少更新1条信息。加强政务信息梳理、分类、提炼、精简,推动“一次采集、多种生产、多元发布”,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等适宜移动端传播的新形式展现。加大力度转载习近平总书记重大活动、重要讲话等权威信息。鼓励发布制作原创政务信息,逐步提高原创信息发布比例。

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加强对政务新媒体账号密码和使用终端的安全管理。要加强用户信息安全保护,不得违法违规获取超过服务需求的个人信息,不得公开损害用户权益的内容。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应采取去标识化技术处理。要制定应急管理预案,落实值班值守,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第一时间处置突发安全、舆情事件。

五、差异化做好互动服务

各地各部门政务新媒体要畅通互动渠道,完善留言评论、咨询投诉功能,限时办结群众诉求,并及时反馈结果。要密切关注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对混淆公众视听、扰乱工作大局的不实言论,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澄清,辟除谣言。要结合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等设置议题,吸引公众参与,增强互动效果。鼓励市级执法监督部门以抖音账号为龙头,按行业统筹各地执法监督情况,以“舆论攻势+执法震慑”双向合力的视频模式,打造执法类政务新媒体监管“曝光台”,直观展现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鼓励政策性强的职能部门以微信公众号为龙头,全面畅通互动回应渠道,以“线上互动、线下行动”模式,打造宣传类政务新媒体民生“回音壁”,推动留言办理从单项管理向双向互动转变。鼓励有科普教育职能的部门以新浪微博为龙头,发挥“普法教育和科技创新”双向作用,以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语言、图解或视频形式,打造科教类政务新媒体科普“小课堂”,推动科普教育宣传向纵深发展。

六、提升监督管理水平

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均应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动态监管,严格落实分级备案制度,按照“集约节约”原则统筹政务新媒体开设。市政府工作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开设1个政务新媒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川渝高竹新区管委会原则上开设1个政务新媒体;县级部门、乡镇(街道)不开设政务新媒体(公安系统除外)。不得以个人名义开设政务新媒体,不得为专项活动或专项工作单独开设政务新媒体。对关注度低(关注量/粉丝量小于1万和年增长率低于20%)、互动回应差(留言24小时内未及时回复或无效回复)、无原创信息(年度原创信息率低于50%)或多次发现突出问题且整改不力的政务新媒体,本级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可责令其关停。

各地各部门要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经费保障,配齐配强人员。各地每年开展政务新媒体相关业务培训不少于1次,并将保密教育纳入培训计划。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广安经开区、川渝高竹新区党政办公室要将政务新媒体工作纳入年度政务公开绩效考评。从2023年3月起,各地对管理的政务新媒体每半月开展一次自查,每季度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形成月度自查报告和季度监管工作通报。对违反规定发布转载不良信息、损害公众权益等突出问题,要严肃追责问责。各县(市、区)政府网站、广安经开区管委会网站要建立“监管工作”栏目,每月10日前公开上月自查报告情况,每季度最后一月15日前公开当季监管工作通报。对服务外包的政务新媒体,应选择具备互联网信息传播和新媒体运维资质能力的机构,主办单位要对派驻人员进行背景审查,落实好管理主体责任,绝不能一托了之。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7日

d25fde4ba6824e2dbcd38897c91b9ffa/files/153e18425e4c412c85fd11b3fbbf9e6a.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责任编辑: 阙忠钧
回到顶部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广安市人民政府 www.guang-an.gov.cn
Copyright 2017 All RightsReserved
网站标识码: 5116000002
主办单位: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联系电话:0826-2343100
蜀ICP备18036616号-1
川公网安备 51160202511682号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