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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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川渝高竹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23〕15号),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办对《广安市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广安市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指标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广安市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

            2.广安市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6日

附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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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阙忠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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