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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4日,《广安市疾病防控救治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省委、省政府的有力指导下,市委、市政府坚持科学防控、综合施策、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强化“四早”原则,全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30例,无症状感染者6例,无死亡病例发生,实现了全市病例零死亡的目标,疫情防控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在处置疫情过程中,也暴露出的全市医疗资源布局不合理、疾病防控体系不完备、应急救治基础不扎实等短板问题,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效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构筑起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有力屏障,根据《四川省疾病防控救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川办发〔2020〕47号)文件要求,制定了《广安市疾病防控救治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20〕735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疾病防控救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川办发〔2020〕47号)要求,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通过实地调研、听取汇报,结合近期中、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疾病预防控制及医疗救治能力新要求完成初稿,在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形成送审稿。
《行动实施方案》的实施对加快补齐全市公共卫生短板,完善疾病防控救治体系,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卫生健康治理能力,统筹当前疫情防控和长远体制机制改革发展,有效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具有重要意义。
三、主要内容
《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按照“全市现代化疾病防控救治体系”的发展定位,建设市级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布局全市区域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填平补齐市、县传染病区(科)短板,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流线设计,构建“分层级、分区域”各有侧重、“市—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序衔接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重点实施疾病预防治疗、实验检验研究、重症医疗救治、紧急医学救援、基层预防控制、中医药预防救治等六大能力提升工程,建设涵盖传染病医院(院区)、P2实验室建设、基层预防控制能力提升工程建设等重点项目,全面提升全市疾病防控救治能力和重大疫情快速反应及有效处置能力。同时,健全和加强公共卫生法治建设、科研管理服务机制、公共卫生人才供给、应急物资保障机制、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中西医高效协同机制,并从落实主体责任、保障资金投入、强化部门协同和加强督导评估等方面强化组织实施。
《行动实施方案》附广安市疾病预防救治体系建设重点项目表,明确新建市级传染病专科医院(广安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传染病院区项目6个(每县一个)、P2实验室建设项目(市本级基础配置17个,每个县(市、区)基础配置3个)、基层预防控制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1个,将极大地提升全市疾病防控救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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