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司法局关于对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3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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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董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乡村普法宣传教育力度的建议》(第113号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全市普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局高度重视,专门抽调相关人员到县(市、区)、园区实地调研,并召开专题会议,就如何加大乡村普法宣传教育力度进行研究和部署。现结合调研情况,对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强化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利用乡村传统集市及重要重大活动时间节点,围绕乡村振兴、土地征收征用、扫黑除恶、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赡养老人、婚姻家庭、农民工权益保护、遗产继承等农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针对农民群众的特点,结合乡村实际,录制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画。通过举办法治宣传咨询活动、法治文艺表演、张贴法治漫画挂图、刊发宣传板报、以案释法、现身说法等群众易于接受的普法形式,大力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创编《司法为民讨工钱》《调解换回合家欢》《农村警务小唱》法治文艺节目,深入乡村进行巡回演出。在民法典宣传月期间,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志愿者、普法讲师团等群体,深入乡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各县(市、区)法院采取巡回法庭的方式,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农家院落,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今年以来,公检法司及其它行政执法部门进乡村开展以案释法等法治宣传活动800余场次。

二、健全乡村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一是健全以“乡镇为主导、村居负首责”的农村普法工作机制,完善乡、村两级普法责任体系。二是充分发挥村(社区)“两委”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干部职能作用,采取集中宣传、院坝会、农民夜校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走村入户,将宣传画、音像制品发放到村民家中,持续提升农民群体法治意识。充分利用村村通大喇叭、广播、标语等多种方式,开展“订单式”“灌输式”普法,使普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党员干部纷纷走出机关,深入农家小院,以院坝会的形式向村民宣讲政策,答疑解惑,共发放法治宣传资料、法治宣传画册10万余份。

三、完善乡村普法宣传教育模式。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乡村图书馆、法治文化大院、法治文化长廊等场所,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让广大农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法治的熏陶。目前,全市已建设法治文化公园(广场)18个,法治文化长廊80个,法治文化大院46个,达到1村(社区)1法律图书室。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建设融“报、网、端、微、屏”等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及时公布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解读,利用“法治广播”村村响、播放法治短剧、法治微电影、普法微信群等形式,增强普法的趣味性,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学法的积极性。利用微信公众号、普法微信群推送法律法规知识500余条。

四、夯实乡村普法宣传教育根基。一是加大“法律明白人”培养力度,按照“法律明白人”培养标准和要求,对村(社区)“两委”干部、法律服务工作者、教师、退休干部、党员、退伍军人、致富能手、网格员等具有一定文化程度的村(社区)居民持续开展摸底调查,征集选拔出一批“法律明白人”,目前,全市共有“法律明白人”5863人。二是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的职能作用。提升“法律明白人”法治信仰、法律素养,辐射带动广大群众法治意识。组织志愿服务队、法治宣讲团、“五老”(老干部、老党员、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深入乡村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开设“背篼法律图书馆”,组织老年志愿者法治宣讲团到田间地头向农民宣传法律知识。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继续加大当前乡村普法宣传教育的工作力度。

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压实普法责任,推动法检公及其它行政执法部门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强化考核机制,将相关责任单位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情况作为依法治市年度目标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的将通报批评并扣减相应考核分值,确保工作落地落实。

二是出台《广安市“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实施办法》。明确对“法律明白人”的选拔、使用、培训和考核等制度,旨在培养一支来自群众、服务群众的普法工作队伍。到2022年底,达到每个村(社区)有3名“法律明白人”。

三是深化法治示范创建。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农村社会法治化水平。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全市普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工作中能继续得到您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安市司法局

202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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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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