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政府引导支持农村老旧房屋自主改建的建议》(第1203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政府引导,自主申请,放宽政策积极支持”的建议
目前,我市农房建设模式为“农户自主申请,政府监督和服务”,即农户按照《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要求提出申请,乡镇政府审批,县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提供政策、技术咨询服务。具体建房流程为:农户提出宅基地书面申请—村民小组会讨论通过并公示—村级组织进行材料审核—乡镇政府组织农业农村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审查—乡镇政府审批,核发《农村宅基地批准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实施建设—竣工验收—办理不动产登记。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农房品质,规范和激励农户严格按照程序建房,住房城乡建设厅正在修订《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拟同步配套激励措施。
二、关于“房屋改建或新建图纸报乡镇审核通过,或乡政府统一购买多套农村房屋建设图纸,供老百姓选择”的建议
按照《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建房申请人应当持“符合要求的农村住房建设方案图或者施工图”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县(市、区)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我局依托“四川民居”APP提升设计图纸供给质量并全域推广,全市6个县(市、区)均编制了农房建设图集供农户免费使用,为农户提供咨询(免费图集、政策指导)、设计、施工等线上线下服务。依托“科技下乡”活动,2022年省厅专家团队4次到我市开展农房建设管理技术培训指导。
为提升农房风貌品质和建房质量,目前我局正在组织编制《广安市农房建设管理技术导则》,该导则将结合我市本土人情,在风貌管控、功能布局及配套建设等方面为农房建设提供更为科学的遵循,并围绕高品质宜居住宅需求导向,提供更为丰富的图集供农户免费使用。
三、关于“加强监管,做到建设不违规,不超标”的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房建设监管,2017年,我市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全域推广使用省厅制定的《农村居民建房施工合同》模板,锁定承包方质量安全责任。按照6度抗震设防烈度要求,新建农房严格设置圈梁、构造柱等防震措施。广泛宣传“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一张图,增强农户建房质量安全意识。2021年,设置县镇两级农房安全保障监督服务热线,结合日常巡察,实现农房安全双向动态反馈。2022年,全市共受理群众举报、问题反映、政策咨询200余起;建立农村建房管理动态巡查机制,县级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部门和乡镇政府对涉及宅基地使用、建房规划、建设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全年共查处农村违法建房行为21起。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一如既往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