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相关部门: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市场监管部门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函》(川编办函〔202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和部门职能调整等情况,现将《广安市市本级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清单(2023年第一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部门要按照权责一致原则,抓紧调整完善本部门权责清单并通过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市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于9月底之前报市委编办备案。
附件:广安市市本级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清单(2023年第一批)
中共广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安市司法局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