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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简介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是广安市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于1999年1月建立,每届任期5年。现在是第五届。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广安市6个区、市、县和军分区选举产生。广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409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市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选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市长、副市长、市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听取和审查市级各国家机关的工作报告,改变或撤销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应的决议,撤销市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保护各种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等。市人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从1999年起,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作为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按照地方组织法规定,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1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由市人民代表大会从代表中选举产生,任期5年。
广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为41人,实有37人,主任1人、副主任6人、秘书长1人、委员29人。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决议,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采用电子表决方式过半数赞成通过。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会议。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市第五次党代会部署了今后五年全市的奋斗目标和发展战略,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第五届市人大常委会将全面贯彻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加快发展,为推进广安向全面小康、经济强市跨越作出新的贡献。
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五个工作要点:一是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在推进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履行人大职能;二是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在推进法治广安建设中发挥引领推动作用;三是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实现监督与支持的统一;四是进一步做好代表工作,在人大制度建设与时俱进中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五是进一步强化自身建设,在激发队伍活力中提高人大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设4个处级办事机构即办公室、人代工委、研究室、法工委,共设正科级机构11个。办公室内设秘书科、行政科、政工科、退休人员工作科、信访科;人代工委内设综合科、省人大代表联络科;研究室内设综合科;法工委内设综合科、法规科、备案审查科。另办公室下设法制和预算服务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依法决定市人大设置7个专门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城乡环境资源委员会和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委员会。7个专门委员会各设一个办公室(正科级)。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收入预算总额为1035.4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35.4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35.4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01.5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76.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万元,项目支出45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人大立法、监督、代表工作、重大事项决定和选举任免等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1.6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为完成监督工作、代表工作以及重大事项决定和选举任免等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1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70万元,主要用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5.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限额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18万元。未预算因公出国(境)经费。
(一)2017年公务接待费限额15万元与2016年持平,计划用于保障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按规定公务接待的正常开支。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16.3%。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1辆,多功能乘用车1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18万元。用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过路过桥、停车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立法工作、监督工作、代表工作等工作的开展。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545.21万元。
附件: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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