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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论述和有关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野外火源管理,规范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行为,为迎战新一轮森林防火期做好准备,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情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按照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安排,我办代拟了《广安市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防火命令(征求意见稿)》,并于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6日通过广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截至2023年11月16日,未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
广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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