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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四川省数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工作,9月14日,岳池县大数据中心组织县级各部门、乡镇街道的大数据系统人员50余人开展《条例》的学习贯彻。
会上,岳池县大数据中心主任莫钧壹从《条例》立法背景、要点等方面进行了解读,同时结合数据共享开放、“互联网+监管”、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等工作实际,重点围绕确立对于数据权益的保护、规范数据收集和强化对个人信息的保护、突出数据流通的关键作用、千方百计确保数据安全等方面展开了工作探讨。
会议强调,一是要管好用好公共数据,强化公共数据汇聚,坚持“公共数据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实行公共数据目录化管理。二是要做好数据应用流通,依法依规做好不同的数据集合之间互通,实现数据资源的互利共享,将数据价值最大化,加速大数据与其他行业融合应用。三是要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实行“谁收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数据安全责任制,各地各部门应按照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对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重要数据目录定期组织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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