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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市审计局在开展某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过程中,发现其下属子公司未按照施工合同约定拨付民营企业及个人工程款,涉及金额1498.76万元,提出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及时清理支付拖欠民营企业及个人账款、保障民营企业及个人合法权益的审计建议。
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审计建议,举一反三,及时对公司拖欠民营企业及个人账款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整改措施。截至目前,该公司已支付拖欠民营企业及个人工程款1239.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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