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恢复首套房商转公贷款业务的通知
2020-10-13 17:41 来源: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量: 【字体: 分享到:

各科、管理部:

为贯彻落实中央“房住不炒”精神,发挥住房公积金服务民生保障作用,助推房地产市场消费恢复性增长,经研究,恢复首套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

一、办理条件

借款人夫妻双方名下仅此一套住房,住房套数认定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相关规定为准。

二、办理流程

各管理部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受理各自区域内借款人商转公业务。

受理基本条件、所需资料、审批等流程参照《广安市住房公积金商业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广金管〔201536号)办理。

三、执行时间

2020111日起执行。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1013

责任编辑:陈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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