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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2021—2025年)》《广安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责任落实更加到位。一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职责。市政府办公室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主要领导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切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落实抓”的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扎实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安市行政机关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制定《2021年广安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将14项重大行政决策列入决策目录实行全过程管理。同时,严把重大行政决策甄别关、审核关,对未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的决策事项,对内容违反上位法规定或存在较大风险的决策事项提出修改建议或建议暂缓决策,确保决策依据充分、程序公正、内容合法。三是着力提升合法性审查质效。严格落实联合审查制度,针对市政府规章、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协议、政府信息公开答复5类重点政府行为,会同市司法局建立“1555”政府行为合法性审查制度体系,加强合法性审查操作指引和程序规范,切实提升审查质效。全年审核市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政府合同、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132件,会同市司法局提出合法性审核意见1000余条,有效防范政府法律风险。
(二)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依法履职更加高效。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市本级21个单位1171项行政权力事项全部公布。探索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首批授权或委托川渝高竹新区行使市级经济管理事权134项、县级经济管理事权159项。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全市制定抽查方案121个,抽查检查市场主体1300余户,检查结果100%向社会公示。建立监管事项规范化和动态化管理机制,所有数据实时上传,完成5.4万条监管数据归集。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向基层延伸,9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纳入“一窗分类办理”,99.77%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可办”。完成全市124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1715个便民服务室“三化”建设改造,完成率100%。整合全市31条非紧急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我市成为全省首个接入省级12345热线平台的市(州)。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先后实施注册资本认缴、先照后证、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等改革,最大限度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近三年各类市场主体保持增速10%以上。加大政策落实监督力度,推动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全市企业减免税收37.1亿元。建成投用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进容缺受理,实行信用等级差异化监管。实现企业开办“一日办结”,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和首次申领发票并联压缩至4个工作小时内。全市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长压缩至1.69个工作日内,较规定15个工作日提速13.31个工作日。建立“政银担”合作和风险分担机制,推动12家银行机构与担保机构建立新型合作关系,为230户小微企业提供担保贷款3.8亿元。三是全面建设数字政府。深入贯彻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积极推进《广安市“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大力推动“一脑四中心”建设,不断强化数字政府建设顶层设计、夯实数字底座基础。持续优化市政务协同办公系统,并向市、县级部门延伸。截至目前,全市共有584个单位、7718个用户使用OA系统,市政务OA系统累计处理电子公文65余万件,大大提升机关公文流转效率、节省办公经费。升级改造12345便民热线平台,智能化、便捷化水平显著提升,为民服务质量越来越好。
(三)不断加强法治制度建设,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一是加快推进行政立法。编制实施2021年度政府立法计划,配合制定地方性法规《邓小平故里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广安市西溪河岸线保护条例》,完成文物保护类立法调研。《广安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听证、论证等程序,待《四川省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修订完成后及时推进。《广安市物业服务规定》已形成草案初稿,正按《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完善。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推进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按要求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30件,备案审查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38件。三是全面开展政府文件清理。开展涉及长江流域保护、行政处罚、计划生育、“放管服”改革等方面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全市废止、修改规范性文件2件,有效保障法治统一和政令畅通。
(四)主动接受各方监督,权利运行更加规范。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统筹组织涉及市政府职能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及时印发《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广安府办函〔2020〕44号),对252件人大代表建议、278件政协提案以及1件省人大代表建议进行了分交办,压实了责任,并对各承办单位的日常跟踪督办,2021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已全部办结,按时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二是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制定印发《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务督查运行机制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政务督查工作的基本原则、运行机制、工作重点等,切实推动政府督查更加规范有效。2021年,督办落实重要会议议定事项和市政府领导批示指示331项、上报专项报告5个,得到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3个。先后组织开展各类疫情防控督查23次,发现整改问题930个,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反弹的底线。同时,认真做好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迎检工作,牵头对减税降费助企发展等9个问题进行梳理,逐一明确责任主体,逐个分解目标任务,逐级压实工作责任,顺利通过各项检查。三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十四五”规划、重大战略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财政信息等重点领域,发布信息7.9万余条,开展政策解读274次。深化基层政务公开,针对事项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指导基层政府对照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公开政府信息3.7万余条。妥善做好信息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补正告知书等文书模板,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格式,办理土地征收、财政资金等领域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37件。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1年,市政府办公室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有差距,干部职工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还需加强。二是“放管服”改革原创性不足,数字政府建设还存在一定短板。三是普法宣传教育形式不够多样、内容不够丰富。
三、2022年工作安排
(一)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培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会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精神实质。结合“八五”普法总体要求,通过专题学习、培训辅导、座谈交流等方式,扎实推进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二)持续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以行政许可为重点,梳理再造审批流程,建立由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运行图谱、实施要素一览表构成的政务服务事项“一单一图一表”管理体系。拓展“一件事”集成服务覆盖面,推动80个重点“一件事”、20个样板“一件事”落地实施,加快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办理。持续加强镇(村)便民服务体系“三化”建设,争创1个省级试点县,申报19个省级示范便民服务中心。编制并公布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和从重处罚事项“四张清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开展不合理罚款、不合理收费事项专项整治。
(三)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制定《广安市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同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工作方案》,建立高效的数据共享供需对接机制。细化落实《广安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政务信息系统优化整合及政务信息共享的审核和监督检查,推动相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四)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大力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常务会会前学法的组织和落实,着力规范权力运行,坚决防范决策风险,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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