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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1年工作情况
2021年,我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依法治市办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围绕转变政府职能、信用体系建设、强化法治宣传、规范执法行为等方面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法治水平不断提高,治理能力明显提升,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开展专题学习宣传。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等集中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学习贯彻中央、省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决策部署,将法治建设纳入发展改革系统年度工作要点,2021年安排专题学习2次,通过委主要负责人带头讲法治课、与委属企业联动普法、中心组学法、向服务对象普法等多种形式开展学法用法活动,不断提升全市发展改革系统依法履职的能力。
二是推动精神贯彻落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贯彻落实责任分解内容,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将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的责任科室,同时对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确保了我委年度考核指标任务的完成。
三是纳入重点规划。将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市发展改革委的年度工作要点和“十四五”规划中,将法治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将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写进规划纲要。“十四五”规划编制谋划中高标准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民主法治建设,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聚焦法治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理清思路,落实落细,确定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举措,着力建立具有广安特色的法治建设体系。
(二)强化全市发展改革法治体系建设
一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利用互联网+优化审批服务。依托一体化服务平台,项目单位可完成事项政策查询、咨询、网上申报、办理进度查询等,权限、流程清晰明确,审批办理便捷、规范、公开、透明。备案类项目由企业直接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上申报,并对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网上办结后项目单位自行打印“项目备案表”。审批类事项可以实现全程网办,需递交附件材料的事项,可通过网上申报上传文档或邮寄方式受理申请材料、送达办结文件,实现“最多跑一次”。我委保留的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做到“零超时”。全面落实审批权力、程序改革工作,规范审批、核准、备案工作机制。
二是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根据“能放则放、应放尽放”简政放权工作要求,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经过多次连续清理、调整和规范权力事项,做到应放尽放,工作重心逐步向服务型机关过渡,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三是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企业。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出台,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确保不出台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政策文件,守好依法行政第一道防线,进一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三)诚信政府建设深入推进
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加大联合奖惩力度的决策部署,制定出台《广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印发广安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多个制度文件,为构建全市“一步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提供制度保障。启动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归集信贷、纳税、履约、参保缴费和违法违纪等信用信息记录147万多条,其中法人数据20多万条,自然人数据120多万条,红黑名单信息369条。
(四)公正文明执法不断规范
一是做好行政执法公示。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通过行政执法数据共享和信息公开,提高服务水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依法行政效能。全面梳理本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通过门户网站、政务中心窗口进行公示。坚持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执法全程更加透明。
二是强化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执法人员要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记录。
三是规范档案管理。明确执法文书制作规范、要求,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四是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明确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和法制审核要求,规定未经法制审核存在超越职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正确、程序不合法、处罚不适当的案件不得提交案审委员会审理,未经法律顾问法制审核的重大执法决定不得作出。
五是依法接受监督。认真答复市人大、市政协、市法制办及市属各单位的意见、提案及立法征求意见函,及时提出修改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2021年,市政府交办我委人大代表建议35件(其中:牵头办理20件,协助办理15件),政协委员提案48件(其中:牵头办理25件,会同办理23件),按时办结率达100%,满意率100%。
(五)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
一是积极推进法治示范创建和宣传活动。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主流媒体和博客(微博)、微电影、手机报等新型载体传播法治文化。丰富法治文化活动,引导和支持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法治文艺作品创作,定期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宣传活动。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建设固定法治宣传栏、法治文化长廊、LED电子显示屏等,宣传法律知识,机关(单位)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有特色、有亮点,机关(单位)负责管理的公共场所法治宣传氛围浓厚。
二是持续推进“法律七进”活动。及时到联系花桥镇水寨村和万金山社区开展“法制大集乡村行”和“法进乡村、法律护农”等活动,共发放法制宣传资料4000余份,赠送法律知识手册11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0余人次。积极组织参加2021年度专题学法考试活动,全委共有78名职工、30名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100%。“法律进企业”活动经常化。先后深入20余家企业,重点开展《节能法》《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10余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六)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委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发展改革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细落实。一是加强学法。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同时加强党性修养,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法律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切实做到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二是模范守法。尊重法律权威,树立法治观念,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班子成员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是规范用法。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述法制度,切实做到让上级放心、让群众满意、让部门运转高效。践行“谁执法谁普法”,以“法律七进”“双联双报到”等活动为载体,深入推进法律法规进企业、进社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完善单位内控制度、权责清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
二、存在的问题
2021年,市发展改革委推进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面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科学决策机制和制度建设仍需加强和完善,执法监督力量薄弱,法治宣传手段和形式还有待进一步丰富。
三、2022年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总目标,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执法理论水平。强化执法人员理论知识学习,不断理论水平。严把每一道行政执法程序关,进一步严格依法行政,切实提高队伍的执法质量和效能。
(二)强化依法行政,严格规范行政行为。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促进执法人员积极学法、规范执法,提高机关正式在编人员申领执法证件率。落实执法责任,明确执法职权、流程、岗位和责任。
(三)强化普法宣传工作,营造法治良好氛围。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大力拓展普法宣传渠道,开展一系列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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