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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任务,不断深化全市民政工作布局,使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市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统筹领导,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结合省、市政府工作思路和部署,认真谋划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印发了《广安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广安市民政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广市民〔2020〕42号),明确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八大类19小项司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细化依法行政工作指标。进一步完善法治民政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将行政执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纳入对各区市县、园区民政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和各科室的年终目标考核内容。
(二)健全决策机制,科学决策水平稳步提升。严格落实《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中共广安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印发“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通知》(广市民党组〔2019〕23号),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民政系统内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制,广开言路,采取会议方式、座谈方式、公示方式、发放征求意见卡、设立意见箱、互联网等方式征求社会公众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常年聘请法律顾问并参与化解法治矛盾,防范法律风险,使民政管理决策进一步规范化、法律化,在重大决策过程由法律顾问参与审核把关,实现市民政局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截至目前,市民政局法律顾问共审查各类法律文书和材料10件,参加市民政局组织召开的各类涉法会议5次。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管,依法行政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按照《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清理市政府及其各部门、有关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要求。我局8月上旬开始,对全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6个,其中新增6个,继续有效7个,拟修改1个,拟废止2个;部门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9个,继续有效9个。并按照要求将清理结果及时报送市政府,并通过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向社会公布。制定《广安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广市民〔2020〕4号)文件,设置政策法规科,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报备和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今年以来,以市民政局名义出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截至目前,通过广安市民政局网站公开文件15件。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清理“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全市共取消178项村(社区)证明事项,仅保留13项村(社区)证明事项,村(社区)工作大幅减负,群众办证难、办事难问题得到有效化解。
(四)规范执法行为,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了《广安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市民〔2019〕137号),为我局开展行政执法提供了理论支撑。二是坚持“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工作常态。制定了《广安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性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市民〔2020〕94号),把行政执法事项全部纳入“双随机”范围,2020年共抽查市本级社会组织91家,做到监管责任全落实,避免出现监管盲区和真空地带。三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求,在完成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开。截至目前,在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和广安市人民政府网“双公示”栏公开行政许可信息78条。四是开展“广安市民政系统行政执法情况调查问卷”活动。8月初,我局通过线下和线上两种模式开展了“广安市民政系统行政执法情况调查问卷”活动。重点对全市民政系统行政执法现状的总体评价、全市民政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工作满意情况、执法主体资格、“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等12个方面问题进行问卷调查。通过问卷调查结果来看我局行政执法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明显提升,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五是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完善民政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机制,明确复议应诉办案程序,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提高行政复议办案效率和质量,2020年我局共接到行政复议申请1件,依法受理1件,现已审结。
(五)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一是疫情防控工作扎实有序。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及时对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机构实施封闭管理,落实落细防控措施,实现了“零输入、零感染、零传播”。将2293名受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群众纳入社会救助保障。引导全市52家社会组织动员9000余人次,协助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287.08万元。二是依法依规完成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完成全市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任务,全市村数量由2679个减少至1366个,减少49.01%,社区数量由315个增加至349个,增加10.79%。三是深化社会治理。联合市委组织部6个市级部门出台《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村(社区)修订形成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自治机制。统筹谋划乡镇治理能力提升工作,开展提升乡镇治理能力调研,积极争创全省城乡社区治理试点。筹备建立市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加强党建引领,培育孵化社会组织。
(六)开展专题学习,切实提升干部法治意识。严格落实法治民政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将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中心组成员年终述职内容,作为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指标,全面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养。市民政局从民政系统内选拔行政执法骨干人员,进行通用法律法规和民政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并通过通用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和民政专业法律法规知识考试,有13名骨干人员获得四川省行政执法证,目前已全部完成2020年行政执法证年审工作。
二、2020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根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要求,坚持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国家秘密解密暂行办法》等17部法律法规。采取线下邀请四川展正律师事务所张全科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辅导讲座,线上利用“中国普法网”、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智慧普法APP等新媒体开展学法用法活动,严格履行法治建设“一岗双责”,带头学法守法,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推动全市民政系统加快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带头参加广安市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估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测试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通过以考促学、以学促用、学用结合的新模式,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得到持续提高。
三、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从总体上看,我局在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制工作机构设置不够合理。全市民政系统法制工作机构均未独立设置,办公室加挂政策法规科牌子。二是法治工作人员配备不足。全市民政系统从事法治工作人员均为兼职,受过法律专业教育的人数较少,处理法治问题专业水平不够。三是法制宣传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与实际应用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我局将以增强民政职工的守法诚信意识为切入点,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动“法治民政”建设,确保法律法规的严格实施,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继续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大力推进领导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继续推进干部职工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工作,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培训活动,培养干部职工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
(二)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实现依法民主决策,制定民政系统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实施。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督促各科室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清单,并报相关部门备案,全面推进“三项制度”落实覆盖。全面规范行政执法,开展民政系统内行政执法自查工作。
(四)强化行政执法办案质量。积极做好诉讼案件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切实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行政复议权利。
(五)加强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以法律顾问身份参加民政部门组织召开的各类涉法会议,为民政部门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六)积极拓展法治宣传教育渠道。充分发挥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作用,在运用好原有的普法阵地的基础上广泛运用新闻媒体以及印发普法宣传资料等手段,充分采用网络等新载体,全面宣民政民生法律知识,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宣传格局,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广安市民政局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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