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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安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深化司法行政领域改革,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实现新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
局主要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专题会议共计53次,对规范重大决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等重要工作亲自研究部署和推动落实;亲自审改《广安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草案)》、《广安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草案)》、《广安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定》等重要文件16个;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市政府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席会议上,汇报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判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下阶段工作建议;严格逗硬实施绩效考评,组织拟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核指标,着力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切实提升考核的精准性和可行性,倒逼推动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压实责任、落实任务、抓实效果。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和举措
(一)科学谋划,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拟定《广安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全面落实中、省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明确新的五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和9项工作任务、85项具体举措,为我市“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画好路线图和任务书。拟定《广安市人民政府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确保年度工作有序推进、深入实施。
(二)精心组织,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按照中、省部署要求,拟定《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施意见》,明确示范创建目标任务、责任主体、申报程序和激励措施等,切实强化示范创建工作的统筹组织、分类指导和督促推动。向省委依法治省办报送的“建立并推行政府行为合法性审查制度体系”单项项目入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候选项目。
(三)深化改革,持续赋能法治化营商环境。牵头组织行政执法部门编制“四张清单”,全市共梳理编制免罚事项218项,减轻处罚事项50项,从轻处罚事项81项,从重处罚事项58项,给行政权力做“减法”,给优化营商环境做“加法”。深入16家市场监督管理与服务的重点部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执法专项监督,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智慧监督”,探索建立集政策宣传、问卷调查、投诉反映等功能为一体的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实现“码上监督”,让执法人员行权“不任性”,履职“不随意。加大“一网通办”工作力度,市司法局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一网通办率、“最多跑一次”均达100%。
(四)规范决策,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拟定《广安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定(试行)》《广安市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规定(试行)》《广安市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规定(试行)》《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标准》,配合市政府办编制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各方责任。全面部署各地各级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实施情况自查工作,推动问题整治,促进提升全市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
(五)严格审核,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全年审查市委、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行政协议等152件,提出修改建议1500余条;审查市政府涉法事项、部门征求意见及参加政府专题会议100余件次,充分发挥了法律参谋助手作用。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要求,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48件,备案审查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51件,确保了政府行为合法有效。
(六)加强立法,夯实依法治理制度保障。聚焦物业服务管理领域的突出问题,针对性开展制度设计和措施安排,着力解决业主参与物业服务事务积极性不高;物业服务人行为不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运行不规范,业主委员会成员行为不规范;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管理不力,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不严等问题,完成市政府规章《广安市物业服务管理规定》起草,为深化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制度支撑。
(七)践行宗旨,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拟定《广安市“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715个,新设立法律援助中心3个,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实现全覆盖。12348服务热线全年接听解答群众法律咨询9183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50件,减免公证费用7.73万元,减免司法鉴定费用6700元,办理农民工欠薪案件511件,为农民工挽回薪酬及经济损失517万元。
(八)加强调处,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广安、法治广安,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市共排查矛盾纠纷6410次,受理矛盾纠纷16252件,调解协议涉及金额4580.54万元。全面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8件,承办以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4件,以市政府为被告行政应诉案件113件(含一审、二审、再审案件)。
三、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2022年,市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如公共法律服务质效还需提升,创新发展理念还有滞后,专业队伍建设还有差距等,这些问题和短板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和强化。
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持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依法行政工作专题培训。开展全市法治建设督查,以督促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纵深推进。
(二)坚持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和我市重大行政决策配套制度,严格按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和法定要求决策,确保市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合规。
(三)坚持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贯彻执行省级行政执法标准,常态化开展执法队伍“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系统执法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四)坚持深化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做好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培育、打造,注重特色亮点挖掘,选树一批示范典型。督促各地各部门对标《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精准发力、补齐短板,实现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平衡发展。
(五)坚持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回头看”,推动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完善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规则,健全行政复议与行政调解、行政诉讼衔接联动机制,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
(六)坚持深化基层依法治理。推动建立川渝高竹新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统筹建设广安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持续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方式,切实提升法律服务供给力、影响力和监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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