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3-02-22 09:45 来源:广安市财政局 浏览量: 【字体: 分享到: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财政厅的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法治思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治理,加快推进新时代法治财政建设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完善制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制发并实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新增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规范和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和办理流程,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推进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应用,加强数据资源共享,认领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行政权力事项60项,实现数据共享104项,数据开放83项。

2.积极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积极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全市全年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48.1亿元,办理留抵退税17.3亿元,办理减税降费27.4亿元,办理缓税缓费3.4亿元,其中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交税费2.9亿元。让更多市场主体享受实惠,增强市场主体活力。

3.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坚持政府采购全闭环管理、强监管破除垄断、优环境助企发展和开展监督检查等举措,努力打造公平开放采购环境,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着力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全年办理行政裁决、行政处罚、举报案件共42件,收缴罚金22.22万元,节约财政资金2.46亿元,节约率9.8%

4.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机制、重落实,制定《广安市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原则、审查主体、审查对象、审查标准、审查流程,把公平竞争审查嵌入财政政策制定流程,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被市公平竞争审查办通报表扬。对照《广安市公平竞争审查实务指南》,对我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暂未发现有影响市场公平竞争政策内容。

(二)坚持示范推动,解决法治建设具体问题。

1.示范推动解决合法性审查不严的问题。扎实开展解决我市财政系统合法性审核不严问题。制定《广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法制审核工作的通知》,界定法制审核范围,严格法制审核期限,明确业务科室业务内容初审、法制机构法制审核,有效解决法制审核流程和文书不规范问题。2022年度我局对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等进行法制审核32件,有效降低财政行政行为的法律风险。

2.示范推动解决行政裁决运用不足问题。完善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制度,印发《广安市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工作规程》,规范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程序。落实行政裁决告知制度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供应商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法,每个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中,均明确供应商提起投诉的渠道及方式作出投诉处理决定、行政处罚决定时,在文书中均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利和申请救济渠道。2022年,我局依法处理政府采购投诉案件12件。

(三)规范行政执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政府门户网站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监管权力清单和监管责任清单开展监督检查前,主动公示执法主体信息和执法人员信息执法结果全公示,所有执法结果均在法定公示平台上进行公示坚持执法过程全记录所有执法行为均通过文字、录音录像等方式进行记录,调查询问、质证等过程均全程录音录像坚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在作出投诉处理决定、行政处罚决定等执法决定前,均报局法制审核机构进行法制审核,确保行政执法的合法性。2022,我局按规定实施行政处罚5件,牵头财政检查11项,向公安、检察院、市纪委移送线索8条,均按规定执法。

2.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管理。根据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新的行政处罚法规定,开展了涉及行政处罚内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对2018年以来的重大行政决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协议进行了清理。明确规定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作为财政行政管理依据的必须制定规范性文件,坚持依法制定财政规范性文件,规范制发程序,确保合法有效,避免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情况发生。

3.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流程。积极推进全市代理记账行业证照分离改革,重新配置一体化政务平台审批流程,对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由行政审批改革为告知承诺,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简化申报材料,实现了审批事项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全面实现财政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在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目标。

4.加强财政法治队伍能力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制度,严禁无行政执法资格人员行使行政执法权,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2022年我局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报名、参考、通过人员均排市级第一,通过人数占市本级通过人数的12%。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制定整改活动方案,着力开展执法人员水平不高、能力不足问题整改,提升了执法队伍水平。公开遴选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重大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等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作用,积极参与合法性审查工作。

(四)加强普法教育,提升财政干部法治素养。

1.落实普法宣传教育责任。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落实财政普法责任制和普法清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等财政法规为重点,深入开展财政普法宣传教育。认真开展局党组会会前学法。年初制定《2022年度党组会会前学法计划》,指导各责任科室(中心)按计划开展党组会会前学法资料准备、会上领学、资料收集等工作。2022年,局党组会共开展会前学法11次。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学法考试。根据年度学法考试工作安排,指导全局在编职工认真开展日常学习和年度考试工作,2022年度所有在编职工均完成日常学习和年度考试要求。

2.举办法治专题辅导培训。邀请单位法律顾问讲授《民法典》、《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举行执法骨干人员交流培训,相关执法科室人员分享执法案例,深入交流执法经验,讨论执法问题,以案促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坚持以考促学,举行广安市财政局执法人员水平考试,考查执法人员对《民法典》、《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的掌握程度,坚持考学结合,提升执法人员的理论知识水平。

3.多举措开展法规政策宣传。积极对接将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纳入市委党校和小平干部学院干部培训内容,推进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的头雁效应。扎实开展普法宣传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围绕国家安全教育日、安全周开展安全保密法规宣传教育,开展12·4宪法日(周)集中宣传活动,重点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预算法等学法普法宣传教育。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考试,开展典型执法案例教育,有效提升了财政干部法治意识和素养。

二、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贯彻落实《广安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意见》相关制度要求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政领财、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法治筑牢财政治理安全屏障,确保了财政资金、财政干部两个安全。

(一)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内容,纳入支部集中学习、财政干部学法考试范畴,推动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和要义,认真落实十一个坚持要求,强化党对财政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在推进财政法治建设、推进财政改革发展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财政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对推进财政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将法治建设纳入科室年度考核。制定党组会会前学法计划,坚持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以民法典、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等为重点,局党组开展会前学法11

(二)完善法治责任,强化法治建设组织经费保障。

1.确保责任到位。建立以局党组书记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科室(中心)各司其职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科室(中心)具体抓的齐抓共治工作局面。抓住关键少数,落实法治建设责任,确保党组成员在各自分管领域、科室(中心)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2.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将法治各项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2022年度全市投入普法宣传、公共法律服务和法制建设经费共计522万元,确保了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三)推进依法决策,切实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纠纷。

1.推进依法科学决策。梳理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及时对外公布,做到权力透明。完善财政部门依法决策、财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三大机制,用法律规范理财行为。重大事项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党组集体研究决策。重大行政决策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增强财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

2.依法化解争议矛盾。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督促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妥善处理化解行政争议,加强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确保财政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合法、规范。2022年,我局依法处理群众申请财政信息公开3件,依法处理回复群众申请履行职责案1件,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信息公开被复议案件1件,均按程序回复,没有发生行政应诉案件。

(四)自觉接受监督,建设公开透明的阳光财政

1.觉接受人大法定监督。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实行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局长责任制,建立领导包件、一线调研、办理沟通、督查督办四项机制2022年我局主办人大代表建议7件、协办70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100%实日常备案和专题报告制度,按时向市人大报送四本预算、总决算和部门预决算草案情况定期向市人大报告预算执行、转移支付、政府债务、绩效管理情况。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预算编制等重要工作,始终将财政工作置于人大的有效监督之下。

2.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公开是最大的监督,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确保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依法推进预决算、重大执法决定、政府采购信息、财政政策、财政资金等政务信息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模块,督促部门按月公开预算执行情况,不断拓展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常态化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接受社会监督。全年我局在市政府网站和政府采购法定媒体公开信息188条。

三、法治政府建设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不足。

2022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法治队伍力量较薄弱,部分基础工作质量还需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参差不齐、执法经验不够丰富,对相关政策解读、流程设置了解还不够全面系统,利用法治思维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创新举措不多;总结法治政府建设经验,形成规范化、制度化成果不够;市县财政部门法治建设不平衡不充分,联动性有待加强等等,需在以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法治政府建设的不足的原因。

部分职工法治意识有待提高。个别职工认为我局主要职能职责仅为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政策,组织收入和做好资金安排,认为法治政府建设是城管执法、环保执法、交通执法等部门的事情,因而疏忽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二是执法经验较少。相对主要职能职责为行政执法的部门而言,我局行政执法事项较少,执法人员经验不足。

四、下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3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财政改革发展大局,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再上新台阶。

(一)鲜明崇法用法守法导向。实施好财政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加强财政普法宣传教育,落实局党组定期学法制度,有计划学习财政法律法规,筑牢法制理念,增强法治意识,用法治思维解决财政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年度评估考核机制,提升干部法制素养。依托门户网站、微信等开展法律知识解读,面向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普及财经法律法规。

(二)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围绕《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突出依法理财主线,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扎实做好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

(三)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执法证件管理,动态调整权责清单,研究制定财政执法文书标准、执法流程标准、文明执法用语标准等,从主体、权限、文书、程序等方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法治理论考试,开展财政干部职工旁听庭审活动,加强财政执法人员管理培训,切实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水平。

广安市财政局

2023222

责任编辑:王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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