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02-15 16:10 来源:广安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字体: 分享到:

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治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一是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局党组及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持重大事项通过论证、经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三是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带头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动严格规范工作文明执法。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局领导带头学法用法,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学习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将法治学习内容融入局党(扩大)会议、局务会集中学习,并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法治国”有关内容进行学习研讨。制定工作计划,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广安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工作要点》,研究制定《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要点,明确14项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出台《202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考核办法》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法治建设专项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按要求对2020年度广安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公示。四是做好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工作。五届201次常委会,会前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办法》等5部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五届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研究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从产业发展和空间布局面临挑战、中小流域治理、农村面源污染和城镇生活污染整治等方面介绍了《长江保护法》在我市贯彻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一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2021共对32起环境违法行为案件进行法制审核,对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26件行政处罚决定依法进行公示组织召开局案审会11次,集体审议了32件给予较重处罚的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件,行政应诉1件,申请行政强制5件。二是持续推进执法大练兵。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启动执法大练兵活动,组织全市执法和监测人员30余人在岳池开展了执法大练兵现场活动,强化测管协同,做到实战和练兵两不误,取得了良好效果。528日,邀请法院行政庭庭长为全市所有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进行授课,从行政审判角度讲授执法注意事项,全面提升队伍整体的执法规范水平。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根据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安排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要点》,加强督促指导,对下级执法机构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加强了污水处理厂、医药化工企业等重点风险源的执法监管力度,依法查处了岳池工业园区水环境问题、广安经开区油污污染等系列重大违法案件四是有序推进生态损害赔偿工作积极主动收集生态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排查、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全面梳理突发环境事件和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环境污染犯罪等案件,及时形成案件线索。2021全市启动生态损害赔偿案件9认真做好环境信访工作。为方便群众反映环境问题,畅通投诉渠道,积极开展12369热线与12345热线并网工作,目前并网工作已完成。认真实施《广安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将三个档次共19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纳入举报奖励范围,最高奖励金额达30002021年全市受理投诉举报180件,已办结174件,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奖励4人,兑现奖金0.25万元。做好案件评查工作。全面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织全市行政执法机构开展案卷交叉评比活动,评选出一批典型案件,召开全市执法人员参加的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培训会,剖析问题,明确要求,切实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三)扎实整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创新在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下增设生态环境保护稽查工作委员会,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问题督查暗访。央督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涉及广安37完成整改35项,移交环境信访件310完成整改310省督发现问题426完成整改425个;第二轮省督环境信访问题284完成整改277件,反馈意见41个问题已制定整改任务清单并稳步推进。

(四)优化服务,全力助推高质量发展。严格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和会商预审制度,继续推行承诺制审批,共审批项目环评113个。推动“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落地应用。与北碚等毗邻地区开展合作交流6,推动区域生态共建环境共保

(五)宣传引导,提升全民环保意识。开展生态环境进校园等活动,围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主题,开展“六五”环境日系列宣传,发放宣传册3万余份、发布公益广告40余万条开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宣传5次,组织参加培训4;组织参加全省法治业务能力提升培训6期。举办新闻发布会4次,公布生态环境违法十大典型案例,兑现环保有奖举报奖励,激发公众参与积极性。

三、存在的问题

2021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行政监督形式还需拓展,普法责任落实不够,行政执法质量还有待提升。

2022年工作打算

(一)强化行政执法指导监督。注重加强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指导,突出事前指导,并根据自身特点选准行政指导的突破口和相应的指导方式,切实增强行政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更新执法理念,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注重平和、柔性、文明执法。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程序,理顺办案流程,优化办案程序,全面规范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事后总结和分析,切实提高法治建设水平。

(三)加强法治工作宣传教育。一方面加大对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强化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督促守法经营。另一方面,着力将法治故事宣讲好,把铁军的良好精神面貌宣传好。

广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2215

责任编辑:解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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