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浏览量: | 【字体:大 中 小】 | 分享到: |
市委:
2021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依法治市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开展法制宣传、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及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干部依法办事能力,自觉做到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守法,逐步养成了遇事思法、办事依法、行必守法的良好习惯,不断推进住建领域工作法治化。现将住建系统法治建设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重视普法宣传,建设法治机关
1.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印发《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印发《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广安市城市绿化条例〉宣传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统筹安排住建系统专项普法工作。抓好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宣传,利用LED显示屏、互联网,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5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实施,我局多次组织行业协会对房地产、建筑、物业等企业进行宣传教育,增强了房地产、建筑、物业等企业依法经营的意识。
2.抓好法治机关建设。印发《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继续推行会前学法制度,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突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传达学习了《四川省行政执法文书标准》、《四川省行政执法流程标准》等,全年开展会前学法18次。印发《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参加“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考试的通知》,编印复习参考资料,督促执法人员强化执法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开课,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通过LED显示屏、公示牌等方式在局办公楼悬挂法制宣传标语,营造了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源头治理
1.有序开展地方立法和政策文件出台工作。按照全市立法计划安排,在总结《广安市城乡污水处理条例》《广安市城市绿化条例》等立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有序开展《广安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等立法工作。重视建章立制工作,进一步完善《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查实施细则》,大力规范规范性文件办理程序,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全年草拟规范性文件5件。
2.强化政策文件出台合法审查。全面落实《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的通知》,对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严格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公布实施。实施法制审查30余次,提供法制审查和政策法规咨询意见70余条。
3.依法规范决策行为。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法律顾问制度,在重大决策、重大信访、涉法涉诉等方面,局法规科商法律顾问共同审查,全年开展重大决策法制审查20余次。实施合同律师审查制度,实现了各类合同法律顾问审查全覆盖。严格执行《广安市行政机关重大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法治参谋作用,提高了决策的民主化和法治化水平,有效防止法律风险。
(三)深入开展“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
1.切实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严格执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要求。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行一体化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决定、公告一站式网上办理,申报企业均可动态查看各环节办理情况,提高了行政审批工作透明度、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2.强化“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印发《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实施双随机行政检查相关事项的通知》,组织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严格按照《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开展行政检查工作。开展各类行政检查30余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发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对失信企业进行不良行为信用扣分,处理及整改结果信息及时在网站上公示。
3.持续开展涉及市场主体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中省市公平竞争联席会议的工作要求,及时清理近年来我局印发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措施,清理修改规范性文件1个,新发文替代原过时文件1个,并及时向市公平竞争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
4.切实开展监管领域问题整改工作。以全市开展集中整治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为契机,根据我局职能职责,组织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广泛听取企业、社会组织和群众等有关主体的意见建议,对反映最强烈、最集中的物业管理领域突出问题,印发了《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差专项整治方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细化工作举措,公开作出整改承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大力开展整治。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效果。
(四)切实提升执法能力水平,大力提高执法质效
根据《广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扎实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的实案》,印发了《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扎实开展住建系统行政执法能力水平提升活动的通知》,开展执法能力水平提升培训,强化训练基本功,严格逗硬考试。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得到了提升,执法质效不断提高。
(五)扎实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工作
为提高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能力,规范应诉程序,提高办案能力,在行政应诉中业务科室具体负责,法规科和法律顾问共同参与。同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开展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工作。我局办结行政复议应诉2件,驳回复议请求1件,撤回申请1件;办结行政应诉案件1件,裁定驳回诉讼请求。
(六)切实化解纠纷,维护行业稳定
全面落实住房保障、市政建设、房屋征收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提升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保障群众合理信息需求。强化住建系统行政执法案件的检查督查,梳理住建领域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发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的示范指导作用。全面落实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深入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全面受理各类信访投诉100余件,均予以妥善处置。
二、2021年局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领导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到位。结合岗位人员及领导分工调整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局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下设办公室于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主要领导组织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强调法制审核程序,明确重大决策经合法性审查后提交局党组会或局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合力抓、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格局。做到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制度完善、责任到位。年初印发了《2021年住建系统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工作重点,统筹工作安排,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实施系统依法治理。
三、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依法治理督查检查力度不够。在依法治理督促落实方面,对各县(市、区)、园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检查督导次数较少,对依法治理的深度督导不够,还需进一步改进强化。
(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不够精细。我局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建立了实施机制,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部门业务科室未严格落实,存在工作落实效果不佳等问题。
(三)行政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在执法中对程序要求重视不够、把握不准,存在事实认定、证据收集、操作环节和文书制作等工作质量不高等问题。
(四)法制审核工作有待加强。开展法制审核人员力量配备不足,梯队后备力量建设急需跟进,需要进一步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法制审核程序和行政执法程序也有待进一步细化完善。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利用新的网络传播技术,着力提高法治宣传的有效性;聚焦住房城乡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法治宣传的针对性;落实业务科室、直属单位的普法责任,解决法治宣传的单一性;营造浓厚的机关法治氛围,强化机关干部法治思维;督促干部职工学习行业法规,加强学法考试工作,逗硬学法考核机制,强化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
(二)做好行政应诉与信息公开工作。提高负责人出庭率,做好常态性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法律沟通机制,提高案件胜诉率,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庭审法治教育活动,规范案卷档案整理工作,开展案件问题导向法制书面建议工作。把好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关和法治关,减少涉诉法律风险。
(三)强化法治能力建设。重点加强对行政执法和法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努力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大力提高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强化社会监督,推动依法行政水平建设;把握监管风险点,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协调合作机制,有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效率。
(四)强化法制审查工作。配强法制工作人员,增强监督意识,主动开展审查工作。重点对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执法决定依法进行全面审查,切实纠正决策中的不合法情形,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程序合法、实体处理合法适当。
专此报告。
中共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2年1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广安市人民政府 www.guang-an.gov.cn
网站标识码: 5116000002
主办单位: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联系电话:0826-2343100
蜀ICP备18036616号-1
川公网安备 511602025116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