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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
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依法治市办和省住建厅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开展法制宣传、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及依法治理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广大干部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依法办事能力,自觉做到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守法,逐步养成了遇事思法、办事依法、行必守法的良好习惯,不断推进我市住建领域工作法治化。现将住建系统法治建设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重视普法宣传,促进行业监管依法治理
1.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推动《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有效实施,明确年度普法任务,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争取专项普法经费,统筹安排住建系统专项普法工作,印发《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方案的通知》《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广安市城市绿化条例〉宣传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等,大力推进行业领域依法治理。抓好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宣传,利用LED显示屏、互联网即时通讯工具等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5环境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结合《民法典》颁布实施,我局多次组织行业协会对房地产、物业管理等企业进行宣传教育,增强了企业依法经营的意识。
2.切实抓好法治机关建设。根据《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印发《全面推广“1+8”示范试点成果推进住建领域法治建设实施方案》,强调切实提高立法质量、推进民主科学决策、依法实施行业监管。继续推行会前学法制度,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突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行业监管法律法规,全年开展会前学法18次。通过LED显示屏、公示牌等方式在局办公楼投放法制宣传标语,营造了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3.大力提升依法治理水平。印发《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参加“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的通知》,督促执法人员强化执法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组织系统内行政执法人员33名参加全市执法大比武,取得了好成绩,大力提升执法水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学习《民法典》公开课,强化学习《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新出台的行业监管法律法规,切实增强行业监管依法治理水平。组织在编干部职工按时完成年度平台学法和考试任务,组织未取得执法资格人员18人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其中9人考试通过,大力提升干部职工特别是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
(二)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源头治理
1.有序开展地方立法和政策文件出台工作。按照全市立法计划安排,在总结《广安市城乡污水处理条例》《广安市城市绿化条例》等立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有序开展立法工作,《广安市物业服务规定》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广安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立法前期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大力规范规范性文件办理程序,严格执行《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查实施细则》等规定,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全年草拟规范性文件5件,《广安市绿地树木认种认养办法》等2件已印发,《广安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3件已报送法制审核。
2.强化涉市场主体政策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全面落实《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的通知》,对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严格审查,实行起草单位初审和法制复审制度,未经审查不得公布实施。今年实施公平竞争法制审查不少于10次,提供政策法规咨询意见不少于30条。
3.依法规范决策行为。切实完善重大决策法律顾问制度,今年通过公开竞争选聘亚美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组织律师顾问团队和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重大信访、涉法涉诉等方面提供法律智力支撑。严格执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规定,重大涉法事项由法规科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共同审查,合同协议实施律师审查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参谋作用。今年住建系统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共参与重大项目、重要协议、重要文件和重大涉法事务13件,法律顾问均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深入开展“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
1.切实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印发《广安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由“网上可办”向“全程网办”转变、向同级政务中心集中,切实提升网上办理深度。向社会公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审批流程和办事指南,遏制“体外循环”“隐性审批”等行为。推动“水电气报装一件事”和“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同步变更一件事”落地可办。印发《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梳理证明事项,明确告知承诺制首批事项清单,进一步压减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所需材料,推动电子化智能审批和“一证一照办”“零材料”办理。
2.持续开展涉及市场主体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中、省和市公平竞争联席会议的工作要求,及时清理近年来我局印发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措施,清理宣告实效规范性文件1个,新发文替代原过时文件1个,并及时向市公平竞争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
3.切实开展监管领域问题整改工作。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决定、公告一站式网上办理,提高了行政审批工作透明度。在房地产、建筑施工等领域,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发放整改通知书,处理及整改结果信息及时在网站上公示,加大群众监督力度,有效规范行业秩序。针对物业管理不规范、服务质量差的突出问题,印发了《关于持续深入开展物业差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大力开展物业服务水平提升活动。针对消防审查和验收不规范的问题,2022年8月开展了执法卷宗专项评查并及时通报评查结果,切实督导消防监管行为依法开展。
(四)依法开展行政检查工作,强化行业秩序监管
印发《关于做好部门联合“双随机”行政检查相关事项的通知》,及时更新检查对象名录库,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双随机”行政检查。探索开展行政检查“一体化”工作,组织梳理检查事项清单,整合行业领域行政检查事项,切实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本年度对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开展“双随机”行政检查49次,对涉及安全、环保等非市场行为开展检查395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发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对失信企业进行不良行为信用扣分,处理及整改结果信息及时在平台上公示。本年度对9家建筑施工企业业、3家设计企业、5家房产企业进行了扣分处理;对2家违法严重的物业管理直接列为C级依法依规清出市场。通过开展打击工程建设领域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活动,切实解决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五)切实解决执法推责问题,大力提高执法质效
根据《广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扎实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的实案》,印发了《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加强科室单位之间、部门之间执法监管职责梳理,明晰科室单位之间、部门之间执法职责,从根源上解决执法“甩问题、推责任”。强化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协作配合意识教育,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从思想上切实解决“对违法行为、行业乱象,不愿管、不会管”问题。强化执法监督,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切实纠正住建领域执法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住建行政执法公信力。
(六)实施阳光政务,做好行政复议诉讼相关工作
全面落实住房保障、市政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提升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保障群众合理信息需求,全年办理信息公开申请案件11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为提高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能力,规范应诉程序,提高办案能力,在行政应诉中业务科室具体负责,法规科和法律顾问共同参与。同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开展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工作。今年我局办结行政复议应诉1件,维持了原具体行政行为,无被撤销案件;办结行政应诉案件1件,裁定驳回原告起诉,无败诉案件。
(七)切实化解纠纷,维护行业稳定
全面落实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健全完善非诉讼争议解决机制。印发《多元化解工作规则》,加大行业协会组织调解工作指导力度,完善行政调解程序机制,切实规范行政调解行为。贯彻落实《四川省行政调解工作暂行办法》,扎实做好购房消费者权益保护、农民工工作支付保障、国有土地上房屋土地征收等重点领域的行政调解工作。本年度市本级和行业协会组织各类调解20余件,成功调解重大疑难行业纠纷3件,促进行业秩序稳定。
二、2022年局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领导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到位。根据班子成员调整和科室单位负责人变动情况,印发《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保障。主要领导组织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明确法制审核程序,强调法律顾问审核、公职律师参与论证等制度,明确重大决策经合法性审查后提交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主要领导组织研究并印发《广安市住建(人防)系统2022年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广安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住建系统分工方案的通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工作任务,扎实推动工作开展。主要领导组织实施《全面推广“1+8”示范试点成果推进住建领域法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统筹工作安排,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实施系统依法治理。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依法治理督导力度不够。在依法治理督促落实方面,对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检查督导次数较少,督导深度不够,此项工作还需进一步改进强化。
(二)行政检查工作尚需进一步规范。我局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建立了实施机制,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部门业务科室未严格落实,存在工作落实效果不佳等问题。
(三)行政执法质效有待提升。工作人员在执法中对程序要求重视不够、把握不准,存在事实认定、证据收集、操作环节和文书制作等工作质量不高等问题。
(四)法制工作专业水平有待加强。开展法制审核人员力量配备不足,梯队后备力量建设急需跟进,需要进一步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法制审核程序和行政执法程序也有待进一步细化完善。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一)强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利用新的网络传播技术,着力提高法治宣传的有效性;聚焦住房城乡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法治宣传的针对性;落实业务科室、直属单位的普法责任,解决法治宣传的单一性;营造浓厚的机关法治氛围,强化机关干部法治思维;督促干部职工学习行业法规,加强学法考试工作,逗硬学法考核机制,强化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
(二)做好信息公开与行政应诉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公开申请案件办理,把好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法治关,减少涉诉法律风险。做好常态性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法律沟通机制,提高负责人出庭率,提高案件胜诉率,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庭审法治教育活动,规范案卷档案整理工作。
(三)强化法治能力建设。重点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努力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大力提高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强化社会监督,推动依法行政水平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协调合作机制,有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效率。配强法制工作人员,增强监督意识,主动开展审查工作,切实纠正决策中的不合法情形,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程序合法、实体处理合法适当。
专此报告。
中共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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