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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现将广安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及时调整了广安市交通运输局推进全面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人员,制定并印发了广安市交通运输系统推进全面依法治市2021年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文件,具体分解落实了责任。以局主要负责人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强化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始终将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二)领导带头学法,提升法治能力
1.重视领导干部学法、讲法、述法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组、中心组会议学法制度、会前学法制度,制定了2021年度学法计划,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省里、市上依法治国文件精神,宪法、党规党纪、保密法、安全生产法以及《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等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经常化、制度化,提高局党组依法决策能力,推动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不断提升。
2.扎实开展好2021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工作,局机关所有工作人员均完成了学习进度并参加考试,考试成绩较好。认真开展2021年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全员培训,组织全市8名师资人员参加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师资培训班,全市各执法单位对所有执法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34次,各执法单位自主培训200余次,提高了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的自觉性,增强了依法办事的能力。
3.严格执法人员证件管理,组织今年新进和初次领证的29位同志参加四川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资格培训考试;组织全系统未取得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证的13名执法人员参加了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更换交通运输证件执法门类的线上培训,组织通过线上培训的90名执法人员参加了四川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线下培训考试,完成了所有符合资格的执法人员换证培训工作。
(三)注重科学决策,强化依法执政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并印发了《“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实施办法》、《关于建立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依法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工作,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如实记录行政决策。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1名法律顾问,多次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多个合同、文件的审核把关。设立政策法规科,配备2名专职工作人员,配备电脑、打印机、摄像机等必要的宣传、取证设备,保障法制机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四基四化”建设(基层)、普法宣传、法治教育培训、法律顾问、执法人员经费、执法装备保障纳入预算,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工作有序开展。
(四)严格规范程序,坚定依法行政
1.完善交通运输权责清单,对市级交通运输系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检查以及其他等行政权力进行了清理,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布,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行使。
2.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整合执法队伍,理顺职能职责,合理配置执法资源,目前市本级执法机构已挂牌成立,人员已到位,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3.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严惩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中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信息衔接平台,目前暂无案件移送。
4.高度重视出庭应诉工作,严格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文书,严禁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2021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应诉案件。
5.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及时调整了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严格规范行政复议程序,坚持严格依法受理,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公正裁决,2021年上半年办结行政复议案件2件。按照中共广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广法委发〔2021〕3号)要求,自7月1日起市交通运输局不再承担行政复议职能,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积极引导申请人直接向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6.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从交通运输企业、从业人员中聘任了8名政风行风监督员,自觉接受指导和监督,促进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通过单位门户网站专栏、微信公众号、12345、12328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及时收集分析各类交通运输信息舆情,依法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加强分析研判和预警,强化个案措施应对。
7.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备案、公示等工作,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修订、废止与“放管服”改革不一致、不适应行业管理需要及不符合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文件,有效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8.扎实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遵循“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程序、标准、兜底条款、例外规定,坚决做到应审尽审、从严审查,切实把好政策关,严防出现新的排除、限制竞争问题。经审查,不存在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限制排除竞争政策措施,不存在违反“18个不得”批准等破坏营商环境、有碍商业公平竞争内容。
(五)健全完善制度,严格规范执法
1.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四川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强化执法与内部管理,制定市本级《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制度》《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规范》等多个行政执法制度,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强化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确保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2.深入开展突出问题大整治。将系统治理与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有机整合,开展突出问题大调研大排查大整治,着力解决宗旨不牢、作风不优、本领不强、担当不力、执法不廉、职责不明等六大方面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市县两级召开专题工作会议20余次,观看警示教育片11次,组织执法业务培训20余次,参与执法轮训572人次,总共发现90个问题,已整改到位90个,整改完成率100%。
3.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聚焦“两客一危”道路运输、重型货车非法改拼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以及交通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环保等,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检查,严厉查处交通运输各类违法行为。全年共开展各类行政执法检查3108次,查处非法营运案211件(其中非法网约车案138件,擅自从事道路运输违法案73件),城市客运违法案54件(巡游车违法案52件,网约车违法案2件),班线客运车辆违法案11件,普货道路运输违法案190件(货运车辆非法改拼装案155件,当场处罚案等35件),危货道路运输违法案20件,驾驶员培训违法案52件处,机动车维修违法案35件,水上运输违法案26件,交通运输工程质量违法案20件。
4.坚持问题导向,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在常态化开展全市道路运输客运货运违法行为、公路管理违法行为、水上非法经营行为、公路水运建设领域违法行为、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违法经营行为、行业执法乱象等专项整治基础上,重点整治道路运输客运非法营运、水上违法行为、车辆非法改拼装等问题,有效净化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目前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行业乱象正在持续整治中,暂未发现反弹现象。
(六)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
1.认真开展案卷评查,通过案卷评查工作及时发现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找准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2021年评查行政处罚案卷10卷、行政许可案卷8卷,行政强制案卷2卷,对发现的瑕疵问题,均已按要求落实整改。
2.采取暗访调查的方式对全市交通运输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风纪情况、行政执法用语规范情况、行政处罚规范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3次。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增强了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观念,有效减少执法过错、行政复议,避免了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
3.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印发了抽查细则,建立了执法人员名录库、市场主体名录库、抽查事项名录库,依据实施细则从市场主体中随机选取项目作为检查主体,对检查结果进行了公示,并录入了“双随机、一公开”平台。2021年度我局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28个,完成抽查计划28个,随机抽取市场主体38个,完成抽查主体38个。
(七)加强“四基四化”建设,提升执法形象
一是认真开展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建设,建立了仪容风纪管理制度,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执法风纪严整,着装规范。二是认真开展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建设,建立了执法装备配备、使用、维护、管理制度,执法交通工具、取证设备、安全防护设备等执法装备基本能满足执法需要。三是强化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完善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法管理,未发生因执法办案引发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最终败诉的案件。四是加强基层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电子监控设备以及数据分析结果在执法过程中的作用,实现信息共享。
(八)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1.深入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省、市政府公布的事项清单及时对应取消和下放权力事项,优化审批流程,不断提升政务服务窗口办理效率和办件质量,截至目前,已办理“跨省通办”件5件。
2.不断加强川渝政务服务协同。持续深化“川渝通办”,自2021年9月开始,“川渝通办”第二批交通运输11个事项实现两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行政审批结果互认,积极推进电子证照跨地区共享应用,截至目前已接受办理89件事项。推动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已实现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9类交通运输证件电子证照启用。积极推进公交“一卡通”,全面完成全市“一卡通”软硬件升级改造工作,实现了与全国已互通的城市公共交通互联互通功能。
3.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印发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严格按照省市要求,继续围绕“信用交通在身边”“交通青年诚信行”“政务诚信看交通”活动,扎实开展好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做好交通运输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从业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归集,每月按时报送“双公示”信息,认真开展从业企业、从业人员等信用评价工作,通过信用交通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九)创新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做好“法律七进”常规普法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月”“路政宣传月”“禁毒宣传月”“信用交通宣传月”等宣传活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宣传。一是依托客运站(场)、客渡码头、公交站台、公路超限运输检查站、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等场所,利用横幅、专栏、展板、发放宣传单开展宣传。二是充分利用公交车、出租汽车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车站大厅、客运车辆、旅游车(船)车载电视播放宣传短片。三是通过GPS监控平台、手机短信、QQ微信推送宣传信息。四是在地方主流媒体(广安日报)、门户网站开辟宣传专版等方式大力宣传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营造浓厚法治宣传氛围,争取广大群众参与,提高全民交通运输法治意识。2021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共悬挂各类法治宣传横幅160余条,张贴海报80余份,发放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等宣传单1.8万余份。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个别干部职工在学法用法上主动性不够,普法学习对象上发展不平衡,普法教育形式比较单一,创新不够。
二是执法力量严重不足。机构改革人员变动后,执法支(大)队负责的执法范围广、事项多、任务重,一线执法人员数量较改革前严重不足,且整体年龄普遍偏大,近五年临近退休人员较多,新进人员执法培训、在岗锻炼不足,更替不快,执法力量严重不足。
三是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执法人员学历偏低,教育培训不主动,学习执法知识不够,综合执法能力欠缺,熟悉办案流程、精通法律法规等专业水平能力不够。
四是执法保障不足。执法车辆均为原单位车辆,里程数较大、年限久远,安全系数不高,不能满足执法需要。执法记录仪、肩灯等执法装备数量极少、性能老化,执法服装标志不统一,导致着装不规范,影响执法形象。
五是非法营运整治工作难度大,部门协作机制不够健全,还没有形成专防专治、联防联治的大工作格局,单靠交通运输部门“单打独斗”无法得到有效解决,亟需市级层面协调属地政府、公安交警等部门共同开展联合执法整治,有效整治非法营运乱象。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加强对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了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2021年党组会议会前学法15次,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工作2次,中心组学法4次,带头组织法治工作人员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20余次;二是带头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聘请了法律顾问并多次邀请参与合同、文件的审核把关;三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五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六是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提升法治意识
一是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推进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经常化、制度化,提高局班子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意识和能力。二是认真抓好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宣传学习,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知识,在本单位设立宣传专栏、办公场所悬挂宣传标语,形成自觉学法用法的良好法制学习氛围。三是加强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宣传。以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使交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为社会公众普遍知晓,深入人心,从而提高公众法律意识,并自觉形成守法习惯。
(二)进一步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
配合部省建立健全“四基四化”建设(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建设、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建设、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基层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相关配套标准,强化夯实基层基础,提高基层执法能力。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严格执法监督,对执法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检查相关资料、查看执法现场、暗访调查等方式对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岗位考勤、执法风纪、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风不正、作风不实、容貌不整、野蛮执法等不良现象,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素质,树立行业文明形象。
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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