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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广安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工作要求,现将2021年度广安市统计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按照《广安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具体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和全覆盖的学习培训。一是党组会议专题学。5月25日,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及全国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十个坚持”。二是购买书籍深入学。借助市司法局2021年执法理论和业务知识考试契机,为参加“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考试的10人购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书籍,确保参考学员学深悟透。
(二)强化法治意识,切实提高依法决策水平。扎实推进学法制度常态化,抓实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上率下、以点带面,推进法治成为政府工作人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2021年召开党组会议32次,会前学法13次,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中国共产党机要密码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强化局内重大决策合法性合规性审查,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三)积极推动全市统计系统增强法治观念。持续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开展“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5月31日转发省局《关于积极组织参与“民法典有奖竞答”的通知》,积极组织全市统计系统参与民法典有奖竞答,6月15日组织全市统计系统120余人参加全国统计系统民法典专题讲座视频会议。7月15日组织县(市、区)执法分管领导、执法人员召开全市统计执法监督业务培训会,传达学习省统计局局长范毅《忠诚担当奋进有为续写四川统计法治建设新篇章》讲话精神,培训统计执法文书制作、执法检查告知书、执法检查信息确认书、执法检查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证据登记表等内容。9月召开县(市、区)统计局长会议,传达国家统计局查处的重大统计违法案件情况,要求吸取教训,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深入开展“以案释法”,狠抓“关键少数”,主动对照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四)继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和规范组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积极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全市统计系统2018—2019年颁发的统计执法证件换证工作,以及2017年颁发且须变更或补办的证件,适时上报注销全市统计系统国家统计执法证的相关资料。7月16日上报全市统计系统2021年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人员调查表。2020年全市统计系统报考国家统计执法证件考试的7人,6人顺利通过国家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截至目前,全市统计系统22人取得国家统计执法证,统计执法队伍的规模进一步扩大;二严格执法,提高数据质量。根据《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做好全省2021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川统计〔2021〕19号)要求,及时出台《2021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关于开展2021年度统计执法检查第一阶段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1年统计执法检查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抽调统计执法人员20人(次),分两个阶段对全市6县(市、区)及3个园区的170个单位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其中省统计局指定由市统计局检查单位37个,市统计局“双随机”执法检查单位5个,交由相关县(市、区)统计局执法检查单位128个。三是积极汇总全市统计督察整改成果情况上报省局。按照省统计局关于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部署,及时汇报、认真梳理、有条不紊、稳妥推进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圆满完成。市级党委、政府针对4个方面10个问题,共确定24项整改任务,13项已完成,11项长期任务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组织召开2次会议研究部署督促整改工作,主要负责人对整改工作作出5次批示。市统计局针对5个方面27个问题,共确定33项整改任务,19项已完成,14项长期任务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五)深入推进普法宣传。为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广安市统计局先后印发《关于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关于转发〈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开展“与新时代统计改革发展同行”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关于转发〈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开展2021年“12.8”统计法治宣传线上活动的通知〉的通知》一是撰写署名文章,深刻阐释统计法治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二是组织集中收看讲座。12月6日组织全市统计系统200余名干部职工收看国家统计局第170期时代统计大讲堂“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专题讲座。12月8日,组织全市统计系统200余名干部职工收看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38周年宣传活动。三是积极参与统计法律知识竞答。按照省局要求,及时转发通知要求县(市、区)及园区统计部门组织本单位、本系统、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本次全省统计法律知识竞答,经初步统计全市共350余人参与此次答题活动。四是积极主动宣讲统计法律法规。12月23日,市统计局在全市人口与工资统计年报、文化产业及科技创新统计年报会上,再次重温《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中的《意见》《办法》《规定》,及时传达学习《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五是市统计局邀请四川鑫泰律师事务所律师专题讲解《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座。
(六)积极推进统计诚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统计诚信建设,发挥统计诚信示范企业对依法统计引领作用,积极营造“诚信统计光荣、虚假统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落实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和统计人员信用档案管理的各项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统计失信惩戒,增强企业及统计从业人员诚信统计意识。
(七)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广安市统计局对印发文件均需要在办公室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最后由局文印室统一印发,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力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均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实施对外公开。同时,广安市统计局专门组织局办公室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截止到现在,暂未发现需要清理的规范性文件。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人员水平不高、能力不足问题有待进一步提升。全市统计系统仅22人取得国家统计执法证,4人参与过省级组织的统计执法检查,多数人员执法经验和能力还需进一步在实践中锤炼和提高。
(二)执法保障有待加强。特别是对案件进行全过程记录,规范使用音像记录,规范行使裁量权,依法合理作出处罚决定的要素保障还有提升空间。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2021年广安市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工作进行谋划,认真履行统计法治监督职能。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广安市统计局严格落实《广安市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程序规定》,主要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统计方面的重要指示、决定的实施意见和措施,全市统计发展重大决策措施的制定,研究统计重大项目开支、资金安排和重大国有资产处置,统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重大措施的制定等方面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进一步夯实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合理性。
(二)严格落实“四项”制度。持续推行《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统计违法线索抄送制度》《联网直报调查单位入库承若制度》《统计执法骨干管理制度》等四项制度,积极主动参与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创建活动,较好地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扎实开展并取得明显成效。
(三)对推动责任落实情况。聚焦压紧压实全市统计系统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将区市县(园区)统计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中。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市统计局及时通过OA办公系统向各区市县(园区)统计部门、市局干部职工转发省局通知,要求认真学习宣传重点,抓好关键少数,督促领导干部带头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多形式加强民法典常识在调查对象中的宣传教育。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打算
(一)强化统计法治宣传影响力。牢牢抓住“关键少数”,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统计法治意识,不断提高统计法治宣传面和影响力。积极推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管数据质量”责任要求。全覆盖“四上企业”统计人员统计法治宣传讲解,进一步形成全民尊崇统计法、敬畏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加大统计执法专题培训。邀请省局有关专家学者、执法骨干为全市统计系统执法人员讲授执法知识、执法流程注意事项、案卷的要素保障,全面收集案件证据,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规范行使裁量权,依法合理作出执法决定。
(三)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办力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进一步拓宽统计违纪违法线索获取渠道。推动严格依纪依法追究统计违纪违法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着力解决责任追究不及时不到位问题。
广安市统计局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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