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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现将2021年度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对乡村振兴工作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梳理,及时完善内部规章制度25个、内部控制制度12个,做到各项工作有规矩可循、有规矩可守,逐步形成依法开展乡村振兴工作格局,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在法治化轨道运行。同时,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定期对本级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年内清理规范性文件3个,并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统一纳入备案被查范围。
(二)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严格按照《四川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广安市贯彻落实<四川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工作台账》要求,不断健全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持续提升服务水平。一是推进科学民主依法行政决策。定期组织召开局长办公会议,按照集体研究、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局机关重大事项,把调查研究、征求意见、法律咨询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加强依法决策,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二是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积极开展“一网通办”能力巩固提升行动,按要求完成部门信息配置、电子印章采集使用、数据共享与数据开放等工作,年内完成数据开放共享4项。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加强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乡村振兴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确保安全稳定。三是依法合规解决群众诉求。深入开展“大接访大督查大调研”活动,全面排查涉贫信访(舆情)不稳定因素,对群众信访诉求按照分级负责制原则,及时调查核实并妥善处理。2021年,市本级受理办理扶贫移民信访6件,接转省舆情预警信息53条,所有信访事项均按程序规范处理到位。
(三)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提升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将普法工作延伸到社会的各个角落。一是广泛宣传法律法规。扎实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农村工作条例》《乡村振兴促进法》《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加大集中宣传活动开展力度,向社会全覆盖宣传法律法规。二是集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机关。充分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全局机关干部职工开展集中学习,原原本本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认真感悟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精神,切实增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观念;原原本本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全会精神,把握核心要义,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并在局机关集中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誓、知识竞答和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三是扎实推进法律进乡村。结合工作实际,组织本系统市、县、乡、村干部,深入项目实施区逐村逐组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发放各类法律法规宣传资料5000余份,把法律法规宣传到乡村。同时,与联系村结对共建,对村干部和广大群众广泛宣传各类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四是积极推进法律进社区。坚持“突出重点、深化内涵、创新载体、提升素质、务求实效”,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联系的万盛街道神龙社区静松楼等三个小区,广泛开展“诚实守法”宣传活动,印制宣传资料800余份,引导社区居民诚实守法,共建文明和谐小区。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2021年,市乡村振兴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履行行政职能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办事效率;二是在信访办理和舆情处置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政策把握和处理方法;三是在法制宣传教育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灵活宣传方式,扩大宣传范围,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2021年度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履职尽责。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明确党组书记、局长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筹安排部署并督促落实。调整充实市乡村振兴局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专人从事法治政府建设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主要领导主持局党组会议研究全面依法治市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次,亲自把关审定当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并主动公开,积极推动乡村振兴系统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扎实开展。同时,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实际,建立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台账,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严格履行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等重点方面开展工作,全面确保重点任务及早、高质、高效完成。
(二)完善学法制度,筑牢普法根基。坚持以提高依法管理决策水平和依法行政、依法执政能力为根本目标,实行局党组(中心组)会议、干部职工大会会前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把学习法律法规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全局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使会前学法活动规范化、制度化。2021年,积极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农村工作条例》《乡村振兴促进法》及党纪党规、法律法规集中学习活动,组织开展各类会前学法活动56次,进一步提升乡村振兴干部法律意识,夯实乡村振兴干部政策水平。同时,坚持实行机关干部学法考试制度,以学法考试推进法治能力水平,2021年9月组织局机关27名干部职工在“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系统”开展学法考试活动,学法覆盖率100%,学习完成率100%,考试合格率100%。
(三)建立健全机制,提升工作效能。坚持以机制建设统筹推进工作,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紧密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建立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出台《建立易返贫致贫人口发现、核查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广安市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关于切实做好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的通知》《广安市扶贫助困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每月开展动态监测,实施精准帮扶,原认定的3130户监测对象已全面清除风险,新认定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严重困难户“三类对象”636户,因户因人落实帮扶措施1339项。建立健全脱贫对象稳定增收机制,把发展产业、促进就业作为群众增收关键抓手,建立主导产业16个,省内外转移脱贫人口就业11.0936万人。建立健全有效衔接考核督导机制,用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两个“指挥棒”,出台考核实施细则,实行周督查、月考核、季评估,倒逼各级各地责任落实、政策落地。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市乡村振兴局将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深入开展学习,强化法制宣传,依法履行职责,切实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法治保障。
(一)坚持法治思维,积极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认真开展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法律知识普遍丰富,法治观念普遍增强,法律素质普遍提高,自觉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依法表达自己的诉求,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力保障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坚持依法行政,努力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水平。全面落实会前学法制度,把法律法规、党纪党规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提高干部职工依法管理决策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适时组织开展法治培训,邀请专家进行法律法规授课,提升干部职工整体法治水平。积极开展以考促学、以案促学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利用网络平台进行法律法规学习,参加学法考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观看典型案例等,形成干部职工尊法学法用法良好氛围。
(三)坚持学用结合,加大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力度。一以贯之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农村工作条例》《乡村振兴促进法》《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作为本系统依法行政的先导、贯彻执行的基础,列为法律必修课,切实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通过户外宣传栏、互联网等多种渠道,采取挂横幅、张贴法律宣传挂图、发放法律宣传手册、现场咨询、公众媒体宣传、专题培训、上门宣讲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报道法规政策,加大普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四)坚持制度先行,推动工作在法治化轨道运行。始终坚持长效导向持续巩固成效,持续落实帮扶制度,扎实开展结对结亲帮扶,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凝聚强大合力;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坚持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深入实施成效评估,检验实绩,保证工作成效公正客观、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积极推行“阳光政务”,完善依法决策程序机制,健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性审查机制,提高决策的科学化、程序化、法治化水平。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依法推进决策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做到各项工作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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