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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乡村振兴局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重点,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用法治保障脱贫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现将2022年度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会、职工会学法重点内容,积极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组织职工学习国内知名学者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解读,通过微信、QQ等平台转载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其生动实践,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走深走实。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对乡村振兴工作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梳理,及时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做到各项工作有规矩可循、有规矩可守,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在法治化轨道运行。
(三)科学民主依法行政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时向市政府上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定期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按照集体研究、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全局重大事项,把调查研究、征求意见、法律咨询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切实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积极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起草科室不得提交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作出决策。
(四)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2022年,我局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力开展乡村建设行动,积极探索乡村振兴有效路径。全年未发生返贫或新增贫困现象,坚决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全市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达到12863元、增长13.9%。一是监测帮扶及时精准。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网格监测体系,常态化开展排查,全年新识别“三类”对象901户2715人,全覆盖精准落实巩固提升措施1947条。二是补齐群众增收短板。将全市脱贫人口分为“重点帮扶户”“巩固提升户”“致富发展户”,针对性地落实帮扶措施13.4万项。开展防返贫强帮扶促增收行动,锁定收入在9000元以下农户3219户,精准落实帮扶措施6462条。三是促进重点帮扶村发展。将66个重点帮扶村纳入“三提升”实施村,投入资金4354万元,实施产业升级、基础设施补短等项目83个,提升了帮扶村产业经营和带农益农效果。四是试点示范加快建设。以全国“丘区”示范为目标,规划建设川渝高竹新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和环邓小平故里乡村振兴示范区。按基础条件“好、中、差”选取26个村,整村推进有效衔接试点示范。五是依法解决群众诉求。全面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全覆盖排查不稳定因素,对群众诉求依法依规调查核实并妥善处理,年度内共受理办理信访3件,信访量同比减少50%,处置舆情预警信息26条,同比降低51.9%,未发生进京赴省到市集访非访事件。
(五)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将普法工作延伸到社会的各个角落,有效提升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充分利用集中学习活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大会精神,把握核心要义,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充分利用“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原原本本学习《宪法》,认真感悟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宪法观念,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法律七进”活动,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组织乡村振兴系统干部走村入户进社区,大力宣传《农村工作条例》《乡村振兴促进法》《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发放各类法律法规宣传资料5000余份,积极引导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不够系统,理解不够透彻,学习方式比较单一,有待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二是法治宣传力度还不够,宣传方式不够灵活,有待丰富活动载体,加大宣传力度。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严格履职尽责。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亲自把关审定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并主动公开,本年度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全面依法治市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次,进行统筹安排部署并督促落实,积极推动乡村振兴系统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扎实开展。调整充实市乡村振兴局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建立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台账,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严格履行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等重点方面开展工作,全面确保重点任务高质、高效完成。
(二)完善学法制度。坚持以提高依法管理决策水平和依法行政、依法执政能力为根本目标,实行局党组(中心组)会议、干部职工大会会前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把学习法律法规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全局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使会前学法活动规范化、制度化。2022年,积极推进《宪法》《乡村振兴促进法》及党纪党规、法律法规集中学习活动,组织开展各类会前学法活动42次,进一步提升了乡村振兴干部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坚持实行机关干部学法考法制度,以学法考试推进法治能力水平,年度内组织局机关31名干部职工在“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法系统”开展学法考试活动,学法覆盖率100%,学习完成率100%,考试合格率100%。
(三)建立健全机制。坚持以机制建设统筹推进工作,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紧密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建立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每月开展动态监测,实施精准帮扶;建立健全脱贫对象稳定增收机制,把发展产业、促进就业作为群众增收关键抓手;建立健全有效衔接考核督导机制,用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两个“指挥棒”,出台考核实施细则,实行周督查、月考核、季评估,倒逼各级各地责任落实、政策落地。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市乡村振兴局法治政府建设将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依法履行职责,加强法治宣传,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为进一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一)强化理论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会前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表,通过局党组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将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会前学法重点内容。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观看法治实践相关视频,学习典型经验,不断提高全面依法治市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
(二)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工作。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认真开展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法律知识普遍丰富,法治观念普遍增强,法律素质普遍提高,自觉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依法表达自己的诉求,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力保障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三)持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水平。适时组织开展法治培训,邀请专家进行法律法规授课,提升干部职工整体法治水平。积极开展以考促学、以案促学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利用网络平台进行法律法规学习,参加学法考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形成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四)加大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力度。一以贯之把学习《农村工作条例》《乡村振兴促进法》《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作为本系统依法行政的先导、贯彻执行的基础,列为法律必修课,切实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通过宣传栏、互联网等多种渠道,采取挂横幅、张贴宣传图、上门宣讲、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宣传报道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加大普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五)完善长效机制科学民主决策。坚持长效导向持续巩固成效,持续落实帮扶制度,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凝聚强大合力。坚持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深入实施成效评估,检验实绩,保证工作成效公正客观、群众满意、社会认可。坚持推行“阳光政务”,完善依法决策程序机制,健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性审查机制,提高决策的科学化、程序化、法治化水平。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依法推进决策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做到各项工作公开透明。
广安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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