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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广安府办发〔2020〕22号)要求,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市金融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领导干部带头落实述法制度,充分发挥“法治头雁”作用,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落实学法用法相关制度规定,制定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前学法制度,年初以来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内容,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能力明显增强。健全党组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会商制度,确保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各项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原则,全面清理全局规范性文件,废止失效文件3个。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依法推进疫情防控。大力实施“金融抗疫”,出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强化金融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等政策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线上、线下金融业务,推动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扎实开展“服务零距离、融资大畅通”金融服务专项行动,聘请金融顾问和法律专家120名,深入区市县、园区开展融资辅导,提升项目、企业融资实效。截至目前,辖内银行机构通过无还本续贷、展期、新增贷款等帮扶企业(个人)6583户、金额252.07亿元;支持疫情防控相关企业75户,发放贷款3.58亿元,企业负担切实减轻。组织开展“走基层·迎企对接心连心”系列活动,引导金融机构赴全市各县(市、区)送金融入园进企业,切实解决企业、项目融资难题。截至目前,共促成328个企业(项目)与金融机构实现信贷投放10.12亿元、授信22.58亿元。组织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全市金融系统参与社区值守达1.5万余人次,发放口罩3000个,发放宣传资料1.1万份,测量体温5万余人次,排查重点人员210人。出台《广安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广安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工作工作细则》,适时开展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有力维护全市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努力改善营商环境,大力推行透明监管,市、县监管部门通过提前告知办事流程和资料目录、远程辅导、网络预审等方式,让地方金融组织“最多跑一次”,审查审批事项限时高效办结,实现机构和监管部门“双减负”、办事效率和办事体验“双提升”。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切实加强和规范地方金融组织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监管评级,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小贷公司实施年度合规经营检查,完成广安市鼎信融资担保公司、岳池银泰融资担保公司等机构增资扩股等备案工作,未自行增加检查频次和事项,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培育省级小贷名片公司1家,A级小贷公司2家,优秀小贷公司和转型进步公司各1家,行业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在全省率先出台《广安市地方金融组织银行账户监督管理指导意见》,全面规范地方金融组织银行账户与注册资本金使用。组织全市金融工作系统监管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聘请专业法律顾问为重大决策实施把关,切实推动依法行政。
(三)创新推进社会法治。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开展全市地方金融组织摸底调查,大力实施各类交易场所、典当行行业清理整顿,清理排查浮利分费、高息放贷、暴力收贷等行业乱点乱象,华蓥天宝典当、岳池兴德昌典当股东涉黑已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商务部门移交前),不满足经营条件的6家典当行被取消经营资格,行业环境有效净化。扎实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金融安全在身边”等主题宣传活动,不断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有效提升社会公众防范识别风险能力和水平。印发《全市金融局系统开展地方金融组织“攻坚决战一百天”社会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排查重点、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多元化解行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学法用法氛围有待加强。局内人少事多,干部职工忙于事务性工作,法律法规学习多通过党组会、职工会等方式学习,主动学习还不够,学习方式也不够多样。二是执法基础较为薄弱。市、县两级金融工作局普遍面临执法力量不足、人员流动性大等问题,做好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和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任重道远。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法制理论学习。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党组中心组学法、法制培训等方式,加强党内法规和宪法、金融领域法律法规学习,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市工作中,持续深化我局法治机关建设。
(二)完善重大决策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理念,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把握金融工作规律,深入分析金融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全面掌握与决策有关情况。重大决策提交集体决定前,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提高行政决策效率。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充实人员力量。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相关法律知识,适时组织执法人员外出交流,增长见识,开阔眼界,树牢法治意识。
(四)依法实施金融监管。围绕中、省对地方金融组织“减量提质”工作目标,按计划实施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组织年度合规经营检查等相关工作。对地方金融组织从事非法集资、暴力催收等违法违规活动,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五)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深化拓展“法律七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普及金融法律政策知识,常态化开展宪法和金融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升社会公众防范识别金融风险能力和水平。
专此报告。
广安市金融工作局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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