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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带头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重要文件精神,认真研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涉及的法治内容,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研究部署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工作,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二)发挥法治“头雁”带头示范作用。充分发挥党组推进法治建设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制定全局《工作制度汇编》,建立健全党的建设、财务管理等30项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稳步推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聘请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把关。督促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坚决不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全力支持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
(三)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职工会等方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重点内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考试、公示等制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并通过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4人取得行政执法资格,法治工作基础不断夯实。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大力推进制度建设,持续优化金融法治环境。一是推动金融惠企政策落地。制定出台《广安市2021年金融工作意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三农”支持力度,全年小微企业贷款余额416.04亿元,较年初增加37.35亿元,增长9.86%。创新打造“重大项目融资直通车”活动,专题研究解决20余个重大项目融资问题,涉及金额15.83亿元,实现项目“直统”、信息“直通”、问题“直面”、融资“直达”。二是大力创新监管制度。在全省率先出台《广安市地方金融组织监管部门履职能力评价办法》等监管制度,围绕组织领导、日常监管、风险防控及处置4个方面量化评价县(市、区)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工作成效,地方金融组织资本金管理、合规经营检查流程得到全面规范。三是深入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明确市、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和全市120个乡镇(街道)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责人。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集中学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1次。为我省《条例》实施细则出台积极建言献策,先后提出修改建议20余条,获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欧阳泽华副主席充分肯定。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一是持续提升行政服务可获得性。全面认领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事项,政务数据共享清单和开放清单认领率和提供率均达到100%。加快“天府信用通”金融服务平台建设,3800余户实体企业登记入驻,推送金融产品118个,累计促成融资1166笔、金额98.9亿元。二是强化地方金融组织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扎实开展典当行年审等重点工作,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地方金融组织实施合规经营全面检查,高效办结华蓥川煤小贷、广安尚信担保等机构变更审批事项,未自行增加检查频次和证明事项,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三是依法做好行业清理整顿。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推动邻水上甲小贷、岳池汇金小贷平稳退出行业,探索形成清理整顿地方金融组织“广安模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专刊印发全省推广广安市工作经验。
(三)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一是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要求,修订完善局内《重大行政决策规则》,上墙公示“三重一大”制度。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严格依照规定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多方意见基础上,先进行合法性审查,再提交党组会集体作出决定。二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全年承办人大代表议案4项、政协委员提案7项,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三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依法向社会公众公示权力运行情况,公开政策文件5个、文件信息27条、营商环境信息8条,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四)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学法守法良好氛围。一是积极开展社会公众普法活动。全年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金融安全在身边”等主题宣传活动4次,累计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23.1万份,悬挂横幅、海报标语3247处,发送公益短信465万条,银行等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常年在LED屏幕滚动播放防范金融风险宣传标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常态化推送公益广告,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不断增强。二是持续推进金融素养提升工程。全年举办“金融大讲堂”1期、“金融小讲堂”9期,着力培养全市金融干部业务素质和法治思维,掀起“学金融、懂金融、用金融”热潮。三是主动参加行业监管政策培训。组织各县(市、区)和园区地方金融监管干部参加行业监管工作培训4次,切实提升监管干部政策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理论学习不足。干部职工多忙于业务工作,主动学习、深入学习少,对法治的认识理解不够深刻,理论联系实际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执法基础较为薄弱。金融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起步较晚,面临执法力量不足、缺少法制审核人员等问题,执法基础亟待夯实。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2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紧密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大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力推动金融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工作列入党组会议等议事日程,统筹推进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规范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
(二)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规范化水平。开展金融法律等知识专题培训,树牢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切实提升依法履职能力。鼓励更多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加强局内法制审核人员队伍建设,确保局内重大执法决定合法适当,提高行政执法公正性和权威性。
(三)依法加强地方金融监管。围绕全省地方金融组织“减量提质”工作目标,按计划实施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组织年度合规经营检查等重点工作,及时纠正地方金融组织违规行为,推动全市地方金融组织依法合规经营,促进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围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主题,常态化开展宪法和金融法律法规“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升社会公众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和水平,全力营造良好金融法治营商环境。
专此报告。
广安市金融工作局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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