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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市林业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和《广安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有序推动法治工作,较好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现将我局开展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根据局领导班子分工和人员变动情况,对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建立了主要负责人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直属各单位齐推进的工作格局。研究制定了《广安市林业局2021年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林业工作安排意见》,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积极推动学法用法。制定了《广安市林业局2021年学法普法工作要点》,印制了党组和职工学法资料。2021年,局党组会前学法12次,全局职工集中学法10次。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在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上学习宪法、地方性法规等,100%完成学习和在线考试,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意识和法治素养得到明显的提升。
(三)大力开展普法宣传。一是在春节、清明节、五一节等森林火灾高风险期,通过手机短信、警示标语、宣传人员进学校、进社区、进林区以及防火督导等方式,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广安市林区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办法》,省、市、县森林防火命令及森林防灭火工作,强化守法意识,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二是利用“3·12”植树节、“爱鸟周”、“6·15”安全集中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采取科普宣讲、分享交流、发放宣传单和现场接受咨询等方式,广泛宣传《森林法》《四川省绿化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的法律素养。三是结合日常检查、调研等工作,深入林区乡镇、村社,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强化群众爱绿护绿的意识。
(四)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不断提升“一网通办”能力,一体化政务平台部门事项认领率100%、事项发布率100%、办事指南准确率100%;积极推动政务数据共享和开放,其中共享数据50条,开放数据39条,目标任务完成100%。有效推行“互联网+监管”工作,认领监管事项64项,共录入459条行政检查数据,8条行政处罚数据。
(五)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2021年,我局按照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共制定规范文件3件,分别是《广安市护林员选聘及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广安市林区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办法》《广安市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制度》,我局严格落实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按程序进行了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和公示,文件印发符合相关规定。
(六)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加强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不在执法岗位和未取得《四川省行政执法证》人员,不得参与执法活动。二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组织全市林业执法人员分3批参加全国林草行政执法培训,较好地提升了林业行政执法能力。三是组织参加执法资格考试。12月26日,我局组织7名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人数5人,进一步充实了我局执法力量。四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了《广安市林业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制度,严格按照《四川省林业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林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四川省林业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行政执法进行公示和记录,确保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公开。四是充分发挥集体领导效能。成立了行政执法案件审议领导小组,制定了《广安市林业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广市林发〔2021〕1号),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集体把关。凡是重大执法案件作出处罚决定前,必须经过领导小组会议集体讨论通过。
(七)深入开展执法专项行动。扎实开展“清风行动”“四川2021网剑行动”“违规野外用火专项行动”“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等一系列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坚持宣传教育与严厉打击并重,确保了林区秩序和谐稳定。2021年,全市共查处行政案件154件,破案154起,破案率100%,其中违法使用林地和毁坏林木、林地行政案件共130件,违规野外用火行政案件共9件,全市共处罚人数118人,罚款664.5284万元。
(八)切实强化行政权力监督。认真落实《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推进政务公开,在门户网站上公开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领导成员及分工等工作职能信息,林业法律法规、重大决策、规划等政策信息,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赋予的行政许可、行政案件等行政权力运行信息,本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等财政资金信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舆论监督,确保行政权力运行公正、公开、透明。
(九)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四川爱众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为法律顾问,为我局涉及的重大行政决策、起草的规范性文件、签订的各类合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信访举报等涉法事务提供日常咨询和法律意见,有效提升了我局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预防了法律纠纷。
二、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学习,强化法治建设责任担当
1.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内涵和时代意义,坚持学以致用,融会贯通,不断推动法治工作理念、机制和方法创新,在法治政府建设实践中担当尽责。
2.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党组会前学法计划安排表》,坚持每月会前学法30分钟,认真组织学习《森林法》《宪法》《民法典》等林业法律法规、通用法律法规及新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强化了领导班子成员的法治意识,提升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建章立制,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
1.调整了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根据局领导班子分工和人员变动情况,对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确定由局党组、行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森林防火与执法科,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组织制定了各项制度。组织制定了《中共广安市林业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党组会前学法制度、干部职工学法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规范性文件制度和备案制度等。各项制度的建立,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推动重点工作任务
1.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四川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立足职责,精准发力,全力推进全市林业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2.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2021年根据《中共广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和《广安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制定《广安市林业局2021年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林业工作安排意见》,采取“清单制+责任制”方式,将任务细化分解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局党组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有关重大问题,督促《意见》落到实处。
三、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今年以来,全市林业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制机构不健全,未设置专门的法制机构;二是执法力量薄弱,市森林公安局转隶地方公安部门管理后,行政案件由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我局未独立设置行政执法机构,无行政执法编制、人员、无执法主体资格,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困难较大。三是涉林违法行为依然较为突出。违法使用林地和毁坏林木、林地等涉林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依法治林工作任重道远。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法治宣传。以执法人员培训和普法宣传教育为基础,加大对林业干部职工、林业生产者与经营者的普法教育、创新普法教育形式,不断提升林业执法人员依法治林的责任担当,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二)提升执法能力。落实执法人员,组织开展执法业务培训,特别是加强《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方面的培训,有效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三)规范执法行为。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以及重大行政执法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四)加强权力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等方式,对下放后的权力进行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要求,提高监管水平,努力减少权力下放后的监管风险,并依托“双随机—抽查”系统和“四川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及时将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的结果录入系统,确保监管公正公开。
(五)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继续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不断优化审批流程,继续减少申请材料,规范审批行为,进一步提高“一网通办”能力。
专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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