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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现将2021年度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决策机制,加强监督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决策程序规定。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拟制定的涉及行政相对人切身利益的医保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等决策事项,严格履行公开征求意见、必要时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及公平竞争审查、上会前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等决策程序,确保决策合法可行。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和有效期制度,及时公开医保领域规范性文件。按时报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2021年度报送《广安市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等4个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和省医保局备案。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要求定期对我局制发或牵头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根据法律法规调整、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时对原有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修订。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根据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依法聘请资深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参与我局重大决策、涉法事务的研究、咨询和论证,提供建设性的法律意见和建议,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的参谋作用。
(二)优化行政职能,提高政务效能
一是不断深化服务改革。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全面实现一单制结算,将“两病”“特殊门诊”等审批权限下放至医疗机构,进一步方便参保群众,有效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二是规范经办服务标准。对现有医保经办规程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整合服务环节、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间、提升服务效率,全面落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三是积极创新服务模式。加快推进医保经办大厅窗口优化整合,大力推行分类综合柜员制和“一窗受理”服务模式,逐步将分设的专业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将全市37项经办事项全部接入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在“天府通办”APP开通6个医保业务查询功能,大力推广使用“广安医保”微信公众号、医保电子凭证,推动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四是推行异地就医结算。完善和优化全省医保信息平台,不断完善跨省通办事项,按照省级部署,落实异地就医备案、门诊联网结算等服务事项。全市112家、124家医疗机构分别接入国家、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持续优化异地就医备案流程。
(三)落实执法制度,提升执法水平
一是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各类法治培训和行政执法资格通用法律知识考试,2021年4人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全部通过。完成四川省新样式行政执法证申领工作,共申领行政执法证17张。2021年组织全市医保系统监管工作人员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相关业务培训6次,组织全市医保系统干部职工行政执法能力培训2次,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基金监管干部培训2次。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推动基金监管由协议管理逐步向行政执法过渡,规范执法流程,推进医保基金监管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及时在部门网站公示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强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书。2021年度共审核行政处罚案件1件。三是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持续开展医保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全面完成存量问题“清零”行动任务,深入开展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三假”专项治理,联合市卫生健康委以各乡镇中心卫生院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2021年,对全市医药机构进行全覆盖抽查复查,检查医疗机构1302家,发现违规医药机构868家,追回或拒付违规金额6500余万元,暂停医药机构医保服务资格43家,起到了“强震慑、挤水分、促规范”作用。今年以来全市医保系统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欺诈骗保人员28人,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涉嫌违规线索2条。
(四)推进政务公开,强化行政监督
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为主线,从源头上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渠道,及时发布、更新医疗保障政务信息,公布医保政策和解读,向社会公开发布全市医保工作实施推进情况,积极推动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二是自觉接受各项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审计机关监督,高度重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对涉及医保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认真履行答复职责,积极做好解释回复工作。2021年按时保质完成8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三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落实欺诈骗保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公布举报电话,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最大程度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出台《广安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社会监督,选聘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34名,共收到并办结群众举报18件。四是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及时回复行政复议案件答复,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行政复议答复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和依据,并积极落实行政复议决定。
(五)积极履职尽责,依法防控疫情
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依法落实人身权财产权保护措施。及时调整医保支付政策,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加大医保基金预拨力度,第一时间向定点救治医院预拨费用。及时设立价格监测点,对医用物资价格进行全时段应急监测。及时结算医疗费用,支持医疗机构平稳运行。推行医保服务非接触式办理,保障疫情期间群众医保经办服务。快速确定新冠病毒核酸和抗体检测收费标准,纳入医保甲类管理,保障“应检尽检”。为全市疫情防控大局贡献了医保力量。
(六)加大宣传力度,落实普法责任
一是积极普法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扎实开展“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充分运用传统媒介和微信公众号、部门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医保基金监管法规政策,解读医保政策,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公开曝光欺诈骗保典型案件68件,形成对欺诈骗保的强大舆论攻势,引导各方主体正确使用医保基金,有力提高医保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二是深入群众普法。医保工作人员为街头群众送去《医保政策宣传手册》及年画、围裙等宣传物品,通过多种形式和载体宣传医保政策,切实提高公众对医保相关法规政策知晓率和理解度。
(七)深入清查源头,化解社会矛盾
认真做好医保领域信访维稳工作,加强信访源头控制,深入开展清理排查,对参保群众在参保缴费、待遇保障、就医结算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妥善处理,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及时化解各类涉医保矛盾纠纷问题,将信访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强化信访办理实效,对来信来访、电话咨询及网上信访,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及时办结回复,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2021年共办结信访事项40件。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专业执法力量不足。因编制限制,未设立专门的医保行政执法机构,未组建专门的医保执法队伍。缺乏具有法律、医学、药学相关专业背景的专业人员,复合型人才更为缺乏,导致监管力量不足,全市监管对象量大面宽,类型复杂,难以进行有效监管。
(二)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从协议监管向执法监管过渡,对部分违法行为认识不够深入,监管手段较为单一,利用大数据实施执法和监管的水平有待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尤其是村卫生室的监管存在短板,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法治宣传创新不够。医保法规、政策宣传形式较为传统,大多采用发放明白纸、宣传册、年画等传统形式,宣传方法和手段有待进一步创新,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效果。
三、2021年度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1年度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坚持主动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法治建设,着力构建法治医保。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一是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全局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年初有计划、阶段有重点、事事有安排。二是局主要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将法治建设与医保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将法治建设贯穿到全局各项工作全过程。三是亲自主持研究医保政策调整、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广安市“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编制、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广安统筹区上线等重大事项,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四是压紧压实各方法治建设责任,督促批示各分管领导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医保法治建设工作,做到法治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法规学习,提升法治素养。一是自觉学法,示范引领。自觉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二是积极参与,共同学习。结合医保业务和工作职能,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能力。三是集中学习,督促指导。督促机关干部职工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落实会前学纪学法制度,及时组织学习研讨各项医保政策法规,在全局营造出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局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三)坚持率先垂范,严格依法用权。始终保持对法纪的敬畏之心,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把全局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严格依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局内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都经局党组会按规定程序集体讨论决定。不断增强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的意识,自觉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严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将法治建设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局工作要点,作为年度重点工作研究部署。坚持依法决策,针对重大决策事项,严格履行法定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发、备案、清理等工作。加强执法人员管理,推进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强化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执法水平。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健全医保经办服务体系,推进医保经办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放管服”要求,推行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推动实现医保经办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持续深化行风建设,大力推行“综合柜员制”改革,全面实施“好差评”制度。持续推进住院异地就医结算和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深入推进“互联网+”医保服务,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
(三)加强法治队伍建设。选强配优执法干部队伍,持续加大全市医保系统法治学习和教育培训力度,坚持会前学法制度,切实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和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积极开展岗位练兵,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提高执法水平,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医保执法队伍。
(四)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积极落实普法责任制,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充分运用宣传明白纸等传统媒介和微信、部门门户网站等新媒体资源,开展内容适宜、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主动参与基金监管工作,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医保基金安全的氛围。深入基层和群众,大力宣传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强化政策解读,提升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治意识。有针对性开展医保警示教育,依法曝光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形成震慑效应。
专此报告。
广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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