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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广安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现将2022年度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学习宣传,注重理论指导
一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深入学习和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的重点内容,在党组会议前由专人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紧盯干部职工思想素养。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和“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等软件在线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原原本本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在行政执法培训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培训内容,同时也作为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考试内容。三是着眼普法宣传重点。在普法宣传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宣传,通过电子显示屏播放相关宣传标语,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学习并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日常工作,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增强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形成了法治建设重要事项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让法治工作在医保领域有序推进。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医保工作实际出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和任务,明确责任科室和人员。根据《广安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安排,结合我局实际,细化了具体任务和目标,印发了《广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广安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路径和方向。
(三)规范重大决策,严格文件管理
一是明晰权责事项。及时梳理本部门权力清单,对应编制责任清单并对外公布,按时报送市委编办与市司法局备案。二是执行程序规定。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拟制定的涉及行政相对人切身利益的医保政策措施等决策事项,严格履行公开征求意见、必要时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及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等决策程序,确保决策合法可行。三是加强文件管理。凡涉及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涉及市场经济主体经济活动的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时将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布和备案。今年及时报备规范性文件6件。四是落实审查制度。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核,涉及群众利益相关的事项均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审核,并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书,确保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和科学性。
(四)着力行政执法,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严格规范执法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出台《广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和《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及配套文书》,切实规范行政执法制度。二是强化行政执法培训。积极举办行政执法培训班1期,举办《民法典》等知识讲座2次,对全市医保领域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流程和法律文书知识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执法水平。三是严打欺诈骗保行为。始终将守护好群众“看病钱”“救命钱”作为重大任务,将基金使用量大、违规违约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医药机构作为监管重点,持续开展医保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联合第三方机构开展民营医疗机构检查,始终保持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今年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430家次,曝光典型案例2080件。四是完善基金监管机制。出台全市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监督检查、举报奖励、信用管理、综合监管、社会监督等制度机制,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和执法体系不断完善。积极推进联合监管,强化部门协调联动,组织召开全市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联席会议,完善数据共享、案件通报、联合督查、定期会商、行纪衔接和行刑衔接等工作机制,共移交纪检监察机关41件,移交公安机关26件。
(五)深化医保改革,提升公共服务
一是深化医保领域改革。全面落实国家、省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国家和省际联盟集采的11个批次446种中选药品、7种高值医用耗材在我市全面落地使用,全年预计为参保人和基金节约药械费用1.12亿元以上。DRG支付改革正式付费,制定出台实施细则等5个配套政策,在市人民医院等18家试点医疗机构正式实施。深化医药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完善科学确定、动态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2022年修订、新增医疗服务价格201项。二是提升经办服务质量。坚持“品质主导”,实施“好差评”和“综合柜员制”,加强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医保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大幅缩短,参保群众办事体验感和满意度持续提升,在今年全省医保经办工作会上作交流发言。三是提高网络服务水平。依托全国医保信息系统推进“互联网+医保”,建成网上办事大厅,经办事项全部接入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天府通办”开通多项医保业务,36项医保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推广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拓展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场景,医保电子凭证激活数突破140万。四是推进服务事项下沉。以便民服务机构为主体,依托公立医疗机构,利用银行和保险机构服务网点,积极打造示范服务站点,建成投用基层医保服务示范站点10个,构建“15分钟医保服务圈”,将参保登记、参保信息查询、异地就医备案等16项医保服务事项下沉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六)加强合作协同,彰显医保色彩
一是积极推进医保“同城融圈”。与重庆渝北区医保局共同建成川渝高竹新区医保服务站,成功举办川渝医保协同现场推进会暨川渝高竹新区医保服务站揭牌仪式。高水平主办川东北五市2022年度医保协同发展专题会,签订川东北经济区医疗服务价格及医保三目录支付类别协同工作协议。持续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今年以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47.37万人次,直接结算金额3.94亿元。二是巩固拓展医保扶贫成果。聚焦“优镇兴乡”战略,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作用,全面助推乡村振兴。认真落实全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细则,健全依申请救助、倾斜救助、主动预警发现等机制,确保5年政策过渡期梯度减负、有效衔接、平稳过渡。今年以来共资助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重点人群参保45.43万人,住院医疗救助25.74万人次、报销金额1.19亿元。三是全力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及时与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沟通,充分听取意见建议,了解定点医疗机构资金运转情况。积极与财政部门会商研究,及时预拨医保基金,全力以赴保健康、防重症。2022年,先后向救治定点医疗机构预拨金额合计6700万元。将各地方舱医院及时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对特殊门诊慢病患者实施“长期处方”管理。全面加强药品、耗材价格监测。
(七)创新普法宣传,落实普法责任
一是组建宣传队伍。积极组建一支集医保行政、医疗机构、专家为一体的宣传队伍,采用内部培训、分级宣讲、交叉宣讲、入院宣讲等形式,重点宣传《条例》等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展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成果,交流合法合规使用医保基金经验做法,宣传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2022年度,32人的宣传队伍已经深入市县两级开展宣讲活动12场次。二是创新宣传形式。结合本地实际专门制作医保宣传小视频,通过生动的剧情表演和通俗易懂的讲解将医保法律法规政策、投诉举报电话、监管成果等予以展示,让群众更容易接收和理解宣传信息。小视频在市县医保局宣传平台、医药机构宣传平台等渠道播放500余次,有力的扩大宣传覆盖面。三是丰富宣传载体。编印《广安医保百问百答知识手册》。《手册》按照答疑解惑的原则,采用一问一答的形式,选取群众最关心的典型问题141个,以简洁、生动、通俗的语言进行解答。目前已经发放10000余本宣传手册,有力宣传了医保政策,形成了人人了解医保的浓厚氛围。四是参与普法竞赛。一方面积极组织全市医保系统干部职工参与全省医保系统宪法宣传暨依法行政知识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另一方面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市本级的行政执法理论知识网络比武活动,通过以赛促学和以考促学的方式,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普法宣传能力和素养。
(八)回应社会关切,接受各项监督
一是认真办理信访答复。认真做好医保领域信访维稳工作,加强信访源头控制,深入开展清理排查,对参保群众在参保缴费、待遇保障、就医结算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妥善处理,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及时化解各类涉医保矛盾纠纷问题,将信访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强化信访办理实效,对来信来访、电话咨询及网上信访,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及时办结回复,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2022年共办结信访事项31件。二是自觉接受各项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审计机关监督,高度重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对涉及医保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认真履行答复职责,积极做好解释回复工作。2022年按时保质完成7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三是做好医保工作专题询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认真做好市人大对医疗保障工作情况专题询问相关工作,接受市人大的法律监督。积极对接市人大社会委,梳理相关事项,市人大对医保工作专题询问顺利通过。
二、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律制度体系不够完善。医疗保障领域的法律体系不完善,在执法过程中适用法律具有一定的盲区,对违法行为的定性存在法律空白。
(二)法治理论水平还需提升。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有差距,干部职工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还需加强。
(三)法治基础工作有待加强。医疗保障局应改革而生,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特别是梳理执法依据、履行执法责任、界定执法职责、规范执法程序和文书等行政执法责任制基础性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2022年度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2年度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坚持主动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及时提请政府研究重大政策,推进法治建设,着力构建法治医保。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全局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印发法治建设规划、年度工作安排等文件。二是积极带头垂范。局主要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将法治建设与医保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将法治建设贯穿到全局各项工作全过程。三是落实四个“亲自”。亲自主持研究医保政策调整、DRG支付方式改革政策、广安市“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职工门诊共济等重大事项,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四是压实各方责任。督促批示各分管领导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医保法治建设工作,做到法治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法规学习,提升法治素养。一是自觉学法,示范引领。自觉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二是积极参与,共同学习。结合医保业务和工作职能,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能力。三是集中学习,督促指导。督促机关干部职工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落实会前学纪学法制度,及时组织学习研讨各项医保政策法规,在全局营造出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局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三)坚持率先垂范,严格依法用权。一是带头执行重大决策程序。严格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局内制定重大决策事项、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等法定决策程序。二是督促落实相关制度。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积极聘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制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出具法律意见书,确保合法合规;督促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申领公职律师,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三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支持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学习,提升法治思维。不断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和领悟,提升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执法实践的水平。加强对医保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充分掌握法律法规的精神实质,做到了然于胸,运用自如的境地,能够将所学理论转化为运用实践的执法行为。
(二)建言献策,完善制度体系。努力向上级建言献策,不断完善医疗保障领域的法律制度体系,认真总结日常中存在的法律空白,并总结上报省医保局和国家医保局,不断完善制度规范,填补法律规范空白。
(三)着眼当下,做实基础工作。积极应对改革需要,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基础工作。进一步梳理医疗保障领域的执法依据和规范,理清权力边界,准确适用法律法规,依法履职尽责。不断规范行政执法流程,规范使用法律文书。
(四)强化培训,提升执法能力。不断加强对执法人员培训,树立依法行政意识,规范执法行为。在强化本级培训的同时,鼓励执法人员参与上级举办的各种执法能力培训班,加强执法人员间沟通和交流,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
(五)注重监管,守护基金安全。坚持对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全覆盖,有序开展市县联合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开展医疗机构线下药品耗材采购监管。推进基金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建设,统筹推进医保行政执法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健全信息共享、协同执法、行刑衔接、行纪衔接等工作制度。积极引入商保公司等第三方力量参与监管,完善第三方参与监管机制。
(六)优化服务,提升服务水平。推进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全省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操作规范。推进县级以上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窗口建设,全面推行“综合柜员制”。持续推进市县乡村四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培育打造一批医保基层服务示范站(点)。深化医保系统行风建设,强化“好差评”结果运用,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专此报告。
广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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