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安市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行政处罚“四张清单”》的通知
2022-09-26 16:53 来源: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 【字体: 分享到: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市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定》等相关规定,梳理编制了《广安市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行政处罚“四张清单”》(以下简称《四张清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过罚相当的原则,鼓励和引导违法行为当事人改正轻微违法行为,促进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对不触碰“四大”安全底线、不涉及安全隐患,除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等领域外,对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领域和一般投资经营行为,全面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

二、《四张清单》若与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机关规定不一致时,以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的规定为准并予以更新调整。对未列入《四张清单》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判定处罚裁量情形。

三、利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等突发事件实施违法行为的,不适用《四张清单》。

四、“首违不罚”事项按照《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清单适用规则(试行)》(川市监发〔2021〕85号)执行。

五、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广安市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行政处罚“四张清单”

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6日

广安市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行政处罚“四张清单”

责任编辑:戚年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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