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安市气象局 | 浏览量: | 【字体:大 中 小】 | 分享到: |
各县(市、区)气象局,市局相关单位:
为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气象执法行为,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国气象局和四川省气象局关于规范行政处罚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气象行政处罚从轻、减轻、不予处罚裁量清单,经市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从轻处罚裁量清单
2.减轻处罚裁量清单
3.不予处罚裁量清单
2022年9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广安市人民政府 www.guang-an.gov.cn
网站标识码: 5116000002
主办单位: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联系电话:0826-2343100
蜀ICP备18036616号-1
川公网安备 511602025116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