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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年完成营造林面积13333.3公顷,其中人工造林313.3公顷、封山育林780公顷、营林11046.7公顷、退化林修复1193.3公顷。森林总面积200786公顷,森林覆盖率31.67%。年末共有自然保护区1个,总面积183.2公顷。

高顶山矿区生态修复项目后续工程、广安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渠江右岸广安区段生态水网建设项目等3个重点生态环保项目基本完工。

广安主城区全年有效监测365天,达标332天,达标率91.0%,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为51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为34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年均值为8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均值为17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位百分数浓度为1.0毫克/立方米、臭氧日均值第90位百分数浓度为144微克/立方米,未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全市共采雨样102个,无酸雨样,降水PH范围5.78—6.43,均值6.08,为非酸雨区。城区降水PH年均值为6.07;郊区降水PH年均值为6.08,与上年基本持平。

10个国家、省级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到地表水Ⅲ类及以上标准,其中嘉陵江金子、渠江码头、御临河幺滩、大洪河黎家乡崔家岩、华蓥河黄桷、渠江化龙乡渠河村、渠江涌溪等7个断面水质达地表水Ⅱ类标准,南溪河摇金、清溪河双龙桥、长滩寺河郭家坝等3个断面水质达地表水Ⅲ类标准。西溪河凌云桥、芦溪河涌坝桥、龙滩河渠江入河口、酉溪河嘉陵江入河口、岳池县清溪河高桥、肖溪河渠江入河口、白水河御临河入河口等7个市控断面水质全部达到地表水Ⅲ类及以上标准。

广安市政府所在地渠江西来寺饮用水源地和5县(市、区)政府(除广安区政府)所在地的9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以及全市75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广安市主城区各类功能区昼间等效声级达标率100%,夜间等效声级达标率87.5%;区域声环境质量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5.6分贝,达到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三级水平;城市交通干线道路交通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7.1分贝,达到道路交通噪声强度一级水平。

106家四川省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达标率95.0%。全市开展监督性监测的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达标率96.5%,其中140家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年均达标率98.6%。

附件:生态文明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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