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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号)
2023-03-14 10:16 来源:广安日报 浏览量: 【字体: 分享到: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1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5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3年3月13日

责任编辑:刘富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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