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急管理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的相关规定,经企业自评、申请、评审、复审、公示等程序,确认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现予公告。
广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7月22日
关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拟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的公告
根据应急管理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的相关规定,经企业自评、申请、评审、复审、公示等程序,确认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现予公告。
广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