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生产应用〉的通知》(川建勘设科发〔2025〕40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加快推进绿色建材的认证、推广及应用,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现将有关要求及我市通过绿色建材产品认证企业名单及产品情况予以公布。
根据《通知》要求,各地新建医院、学校、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投资项目应按通知要求使用不低于20%的绿色建材;将上述项目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情况纳入初步设计技术审查,不满足比例要求的原则不得出具“通过”意见;将上述项目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情况纳入施工图审查,在绿色建筑专篇中按《四川省建筑工程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核算技术细则(试行)》(川建勘设科发〔2024〕218号)复核使用比例,并在绿色建筑审查意见中载明,不满足比例要求的原则不得出具合格意见;鼓励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优先使用获得认证标识的本地绿色建材产品。
附件:1.广安市绿色建材企业及产品名单(第一批)
2.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生产应用的通知(川建勘设科发〔2025〕40号)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12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生产应用的通知(川建勘设科发〔2025〕40号).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