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对2025年度第三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规划方案审批结果进行批后公布。权利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对本批审批结果不服的,可在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广安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度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规划方案审批结果批后公布(第三批)
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1月21日
附件: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度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规划方案审批结果批后公布(第三批).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