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现将四川浩和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四川浩和汽车金属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四川浩和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拟在四川广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先进制造产业园先进制造集聚区内的成渝双城经济圈川渝高竹新区制造产业园标准厂房(二期)5#号厂房内投资建设四川浩和汽车金属材料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费用约3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
主要建设内容为:主要在生产厂房内新建自动涂胶生产线2条、分切线2条、滚剪线6条,并配套建设相关公辅设施、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产品涂胶铝带、钢带合计2万吨。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四川浩和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826-7156165,电子邮箱shanqiao.zhang@haohecoating.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重庆后科环保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23-60335188,电子邮箱459447977@qq.com。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包括高滩镇镇区、倒碑村、六花村、平安苑小区、海军希望小学等。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
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JTN-0PeEzpSfETPgdhS3mA?pwd=d8p7 提取码: d8p7。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四川浩和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JTN-0PeEzpSfETPgdhS3mA?pwd=d8p7 提取码:d8p7。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填写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四川浩和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