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曾旭飞等任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24 15:24 来源: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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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川渝高竹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广安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

曾旭飞为广安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飞为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广安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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