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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经营许可证审批涉双标?广安区烟草专卖局回复:当事人申请的经营场所不符合现行当地烟草制品零售店合理布局的要求
2023-02-15 08:57 来源:广安日报 浏览量: 【字体: 分享到:

近日,有网友在天下广安APP“问政”栏目反映称:“最近我想在吾悦广场租一个小门市卖烟,可是我去申请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时候,烟草专卖局以我申请的经营场地和其他烟草经营店距离不够为由,拒绝了我的申请。我了解到间距不到50米的烟草经营场所在思源广场旁边就有三家,在我申请的地点有一家间距还不到50米。甚至有商户涉嫌无证经营,烟草专卖局都去查了几次了,他们还是卖得好好的……”

在了解到该网友反映的问题后,记者立即将该情况反馈给广安区烟草专卖局。

2月13日,该局书面回复称:“经过实地核查,当事人向我局申请经营地址距离最近的零售户仅有90.8米,与最近的零售户之间的间距小于150米,不符合2021年4月6日起实施的《广安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修订)》中布局的相关要求,我局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随后,针对网友提出的多项质疑,记者采访了广安区烟草专卖局副局长张坤。

“在掌握到该名网友提出的多项质疑后,我们高度重视,立即派专人进行走访调查,并形成了调查报告。”张坤介绍说,通过走访调查和资料核查,该网友提出的“了解到间距不到50米的烟草经营场所在思源广场旁边就有三家”的情况是存在的,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已合法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零售户,在许可证有效期内不受所在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调整的影响。持证人办理延续申请,除经营场所的安全要求和中小学、幼儿园周围的限制规定外,不受所在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其他规定调整的影响。网友爆料中所涉及的3个烟草专卖零售点的新办决定日期分别为2004年、2016年、2016年。该局对这3家零售户新办准予许可的决定,均符合当时广安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所以该局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而该网友提出的“在我申请的地点有一家间距还不到50米”的情况是否属实?张坤表示,目前,吾悦广场共有3个烟草专卖零售点,其中一家为营业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超市。经与该网友核实,其反映的间距不足50米办理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零售户为游某。依据《广安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修订)》中的相关规定,营业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宾馆、酒店;营业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超市,可设置1个零售点,不受总量、距离限制,且不作为周边新设置零售点的参照。2022年8月8日,该局工作人员实地核查,其申请地址除该500平方米以上超市外,150米内无其他烟草专卖零售点,2022年8月10日该局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针对该网友提到的“有商户涉嫌无证经营”的情况,张坤则称,该行为违反了《四川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构成了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烟草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货值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在市场检查中,近日该局在吾悦广场依法查获一起无证经营烟草制品案件,已依法对其进行处理。下一步工作中,该局将持续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监督,共同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广安日报记者 辛伟

责任编辑:李锦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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