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安市招商引资政策二十条(试行)〉的通知》(广安府规〔2022〕4号)的政策问答
来源:广安市经济合作局 浏览量: 【字体: 我要纠错

问:《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安市招商引资政策二十条(试行)〉的通知》(广安府规〔20224号)的适用范围?

答:新引进外来广安投资,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规划,且工商注册和税收解缴关系在广安的企业(不含建筑、房地产企业)。

问:包含哪些优惠扶持政策?

答:包括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土地支持政策、税费支持政策、保障支持政策4个方面20条重点支持政策。

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包含项目投资补贴、转型升级补贴、科技创新支持、贴息补助、物流补贴、外商投资奖励、社会引资人奖励、落地奖补、金融扶持9条。

土地支持政策包含用地指标支持、土地出让支持、供地方式支持、存量工业土地及房产支持、标准厂房支持5条。

税费支持政策包含税费扣除、规费支持2条。

保障支持政策包含要素保障、节能能耗和环境容量指标保障、人才保障、政务服务保障4条。

问:如何兑现政策?

答:按照“谁受益、谁负担”原则,实行市、县(市、区)、园区财政分级承担;涉及市级奖补资金的,由市经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并提出具体奖补方案,按程序送审、奖补兑现;县级奖补资金申报由各县(市、区)、园区组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责任编辑: 韩春华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