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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浏览量: | 【字体:大 中 小】 | 我要纠错 |
近日,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广安市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广安府办函〔2021〕41号),就本方案相关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第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的规定,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结合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状,起草了《广安市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二、起草过程
为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等文件精神,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结合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起草了《广安市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地质灾害现状与特征。截至2021年3月31日全市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504处,其中滑坡266处、崩塌176处、不稳定斜坡49处、泥石流6处、地面塌陷7处;按行政区域划分:广安区132处(含枣山园区8处、协兴园区9处)、前锋区21处(含广安经开区9处)、华蓥市136处、岳池县54处、武胜县56处、邻水县105处;上述隐患点累计威胁3800余户约2.3万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部分是2021年全市地质灾害趋势预测。预计2021年汛期(5~9月)气候较为异常;降水较常年整体偏少1~2成,但时空分布不均,局地有洪涝。全市区域性暴雨次数正常为3~5次。汛期强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地质灾害较往年依然易发多发。
第三部分是地质灾害防范重点。重点防范期:降雨集中的5月至10月。重要隐患点:按照地质灾害分级管理原则,将广安区浓洄街道五星街16号后山不稳定斜坡等13处规模较大、危及群众较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列为2021年市级以上重点监管范围。
第四部分是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二是健全各项制度,切实履职尽责;三是强化源头防范,做好准备工作;四是切实加大投入,落实防灾经费;五是夯实基层基础,提升防灾能力;六是强化监督管理,杜绝人为地灾。
四、目的意义
(一)更新了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基础数据,预测了2021年度汛期气候趋势及地质灾害趋势。
(二)更新了地质灾害威胁的主要范围;明确了2021年市级以上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
(三)细化明确了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各项制度、强化源头防范、切实加大投入、夯实基层基础、强化监督管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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