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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发〔2022〕38号)对做好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作出了安排部署。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着力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强监管的重要作用,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广安实际,制定该工作要点。
二、制定过程
按照国办发〔2022〕8号和川办发〔2022〕38号文件精神和市政府及办公室领导要求,围绕广安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重心和短板弱项、全市经济工作重点,市政府办公室与相关部门开展讨论研究,于4月25日形成了《广安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初稿,经反复斟酌修改后形成征求意见稿,于4月27日以书面形式征求了县(市、区)、园区、市政府各部门和各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的意见建议,结合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2022年5月10日,以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广安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文共分六大板块、二十五项内容,对全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一)紧扣发展主动公开,持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明确了重大项目投资建设、同城融圈建设、壮大产业总量、改革创新、开放合作、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要求。
(二)依法做好申请公开,切实维护公民信息知情权。主要包括把好信息公开源头关,从源头着手减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量;把好公开申请办理关,通过规范办理流程和文书模板提升办理质效;把好公开申请答复关,通过严格文书内容审查、做好各类证据留存、明确收取信息处理费等,切实降低答复法律风险,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秩序。
(三)规范基层政务公开,着力推进信息公开标准化。重点对优化更新标准目录、规范公开工作流程、及时有效公开信息、大力开展试点示范作了进一步规范。
(四)聚焦群众关心关切,逐步扩大公众参与覆盖面。主要从深入推进政策集中公开、切实提升政策解读质量、积极稳妥回应社会关切3个方面进行了阐述。
(五)优化公开平台载体,不断提高信息获取便利性。主要对加强政府网站建设运维、强化政务新媒体监督管理、增强政府公报公开效应、创新平台载体融合发展4个方面工作进行了部署。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力保障政务公开实效性。主要在严格履行公开主体责任、明确法定主动公开要求、健全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绩效考核作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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