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近日我市决定自2025年7月1日起,上调社会救助相关标准。具体调整如下:
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788元提高至826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580元提高至620元。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025元调整至1074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754元调整至806元。
此次调整延续了我市对困难群众的关怀与保障。其中,城乡低保标准已实现连续十年稳步提升,有效兜牢民生底线。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近日我市决定自2025年7月1日起,上调社会救助相关标准。具体调整如下:
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788元提高至826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580元提高至620元。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025元调整至1074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754元调整至806元。
此次调整延续了我市对困难群众的关怀与保障。其中,城乡低保标准已实现连续十年稳步提升,有效兜牢民生底线。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