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扎实开展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宣传 
打好服务“组合拳” 护送照护“减税包” 

发布日期:2022-04-28 11:19 来源:市税务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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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将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纳入专项附加扣除。按照该项政策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按照每名婴幼儿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该政策出台后,市税务局立即与市卫生健康委举办了联席会议,共同学习税收政策、商讨政策宣传途径、明确该项工作各自职责、梳理全市3岁以下婴儿分布情况,并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宣传辅导工作的通知》,携手打好服务“组合拳”,当好减税使者,护送婴幼儿照护“减税红包”精准落袋。




全市各级税务、卫生健康部门除在微信公众号、当地融媒体、办税大厅、医疗机构等平台及时推送优惠政策和个税APP填报指引等外,还充分利用群众办理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3岁以下婴幼儿保健和预防接种、婚检孕检的有利时机,广泛宣传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并对早教、托育机构、“有娃”家庭进行了一对一的辅导,手把手地教会纳税人填报个人所得税APP,针对纳税人关心、关注的问题一一做了解答,通过场景式、嵌入式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9400余份。

通过部门协作优惠政策得到更为精准的推送,纳税人的获取途径也得到了拓宽,实现了政策与群众需求的“双向奔赴”。截至4月26日,全市共有8657人填报了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其中,3905人在预扣申报环节享受了该项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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