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0 11:08 来源: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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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广安府办函202463)等要求,特公布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定,秉持“公开惠民、公开便民、公开为民”的理念,积极打造公开流程规范化、公开内容标准化、公开模式常态化的政务公开模式

(一)主动公开。围绕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夯实基础政务信息公开、做好政策解读回应主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依托广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目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板块公开信息140条,其中机关简介类信息3条、规划类信息1条、预算/决算类信息15条、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类信息14条、重大民生信息1条,其他法定信息106条。

(二)依申请公开。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严格按照登记领导签批经办人办理法律顾问把关领导审签答复归档闭环工作机制,均在规定时限进行了书面答复;因依申请公开答复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或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

(四)平台建设。无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依托广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信息发布,并在广播、电视、报刊同步发声,不断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和内容,确保数据同源。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订,更新了办公时间,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五)监督保障。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三级联审制度,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信息内容公开严格层层把关。同时,加强实践培训,注重线上指导与线下实操相结合,务求政府信息公开无瑕疵、零失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1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5

1

0

0

0

0

1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

1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作稳步推进,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需进一步规范细化,部分内容及时性有待提高;公开内容以文字为主,生动性不够,吸引力不强

下一步,我局将查缺补漏,补齐短板。一是不断丰富信息内容,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加强信息分类管理,提高检索效率,方便公众快速找到所需信息。二是深化新媒体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机结合,丰富文件解读形式,通过引入多媒体元素如音频、视频和动画,增强信息传达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我单位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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